经济日报记者 黄晓芳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至此,超大特大城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由国务院批复。当前,全国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家、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是我国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
在全国范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原因是,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为此,我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称,本轮规划落实要加快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发挥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据介绍,本轮规划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其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加强区域协同,发挥超大特大城市的区域发展引擎作用,引领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形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要形态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
此外,规划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完善城镇体系和村庄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以及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统筹增量和存量空间,大力盘活存量空间,科学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规划和利用,推动土地利用提质增效,为城市转型发展和有机更新提供新动能。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强化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为此,有关部门将开展规划实施监督,强化对严守空间安全底线等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和优化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定期体检和五年评估,根据体检评估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时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