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真诚道歉才是最有效的“止损”
近日,某民营航空公司给乘客发放过期坚果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2月25日,该航空公司承认在一次航班中将过期零食派送给乘客的情况。航班抵达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乘客致歉,并提供1000元/人的服务补偿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航空公司将过期食品提供给旅客,显然侵害了旅客的权益。然而,该公司在第一时间向乘客致歉并给予了经济补偿。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乘客会谅解这样的过失。然而,仍有旅客对此表示不满。
据报道,乘客在领取补偿金前被要求签署一份保密承诺书,内容涉及对该事件细节和补偿金额的保密,且限制乘客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保密内容。如此利诱“封口”之举,让航空公司道歉的诚意大打折扣。
从法律角度来看,“赔偿”与“补偿”有着本质区别。航空公司因提供过期食品而违反了相关法律,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航空公司在处理此事时却使用了“补偿”而非“赔偿”的表述。虽然1000元的金额符合法律赔偿标准,但刻意回避“赔偿”,让乘客怀疑其道歉的诚意。
从“保密协议”的约束力来看,企业这种单方面要求签署的“保密协议”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尤其是当协议并非基于受害者自愿的情况下。此次事件中,航空公司无权要求旅客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更无权强制旅客在未达成和解一致的前提下承担保密义务。这样的协议签了也白签。
像该航空公司这样采用“封口式补偿”以达到“止损”目的的案例,并非鲜见。现实中,包括企业在内的侵害行为涉事主体在面对受害者“讨说法”时,第一反应不是真诚道歉、反思自身问题,而是试图通过经济补偿息事宁人,并提出与受害者签署诸如保密等限制性约定。其结果往往是,不仅不能平息事态,反而让其“形象”进一步受损。
实践一再证明,试图通过掩盖问题来“止损”的做法,必将适得其反,并将加剧公众的信任危机,引发更大的舆情。反之,面对过错,真诚道歉后深刻反思、防微杜渐,才是最有效的“止损”。
只有直面问题、勇于承担责任,才能真正赢得信任、维护自身形象。(吴永红)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