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老年人买卖合同纠纷,多年好友因欠款对簿公堂,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位好友十多年来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让陷入冰点的友情重现曙光。



余某某与李某系多年前生意上的朋友,现今李某年逾七旬。十多年前,李某向余某某购买了一批旧的花岗石切割机具,因质量问题李某向余某某退还了部分切割刀片。2014年9月,李某向余某某出具了一张74600元的欠条,载明欠余某某现金74600元,未约定还款期限。2025年1月,余某某手持欠条将李某诉至名山区法院,要求李某归还74600元欠款并支付利息。

承办法官调解过程中,李某称双方应为买卖关系,出具欠条前李某曾向余某某运送了三次石材;出具欠条后余某某在李某处拉走一车石材,有余某某签名的收货单,李某以双方没有结算为由,不同意支付欠款。余某某称李某三次送货均在出具欠条之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向其送货的事实;出具欠条后,在李某处拉走了一车石材,抵扣15000元以后,李某应偿还剩余59600元欠款。

承办法官对李某指出本案欠条合法有效,其未结算的辩解意见无证据支持,可能承担败诉风险。但考虑到李某年逾七旬、身体多病,李某儿子与他人因纠纷死亡且尚未安葬,家庭陷入困境,若判决后强制执行,可能会加剧李某的生活困境;便对余某某耐心劝说,提示余某某诉讼风险和可能出现执行不能的现实考虑。余某某对昔日好友李某的遭遇心存不忍,表示自愿放弃欠款和资金利息。李某表示愿意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双方旧账一笔勾销,相互不再追究。

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当场握手言和。余某某坦言“钱不重要,知道好友的遭遇就不想再要钱了”。李某表示“多年的心结可以放下了”,很是感慨“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

该案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刚性与人情柔性的结合,体现了个案化解与社会治理的结合,减少了衍生矛盾。承办法官通过引导当事人共情沟通、消除对立情绪,巧借传统文化引导道德自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名山区人民法院 戴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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