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贵州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的手术室里,64岁的胡女士经历了一场50分钟的剖宫产手术。
当体重4斤8两的男婴被抱出时,医生们松了一口气。
这个被静脉血栓、心肺功能衰竭、妊娠糖尿病和甲状腺癌病史“围剿”的高危产妇,终于闯过了鬼门关。 消息一出,互联网瞬间分裂成两大阵营:
一方怒斥“自私”、“不负责任”,“孩子20岁时父母都八九十岁了,谁养谁还不一定”;
另一方则拍手叫好,“有退休金有闲时间,不用996带娃,这才是人间清醒”
关于如此高龄,为何还要执意生娃,主流媒体报道里并未透露。
不过一位自称家属的网友透露:胡女士的独子于数年前因抑郁症自杀,才有了这个孩子的降生。
试管婴儿,或许是他们抓住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传闻是真,能理解他们的选择,可失独家庭的痛,真的是“再生一个”就能治愈的吗?
若没有这个原因,又是什么让这对老夫妻,甘冒生命危险,去迎接这么一条小生命的降生呢?
这让我想起2019年山东枣庄的“天赐”事件——67岁产妇田女士不顾子女强烈反对坚决选择生育。
如今5岁的天赐已学会自己洗衣服,而已经七十多岁的老夫妻,当初言之凿凿的不会麻烦子女,可本就一身疾病的他们,又能陪伴这个孩子多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田女士夫妻所谓的不麻烦,看起来也只是说说,”天赐“的养育负担最终很可能还是要落到她的姐姐和哥哥身上。
而对于一条生命的降生,又很难说出对还是错。只要他们家庭内部能够协调好,也没什么可质疑的。
从民间的议论里能看出,人们对于生育权,默认划出了“红线”。
二十生娃太早,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孩子”养孩子,有点不负责任。
五六十生娃太迟,风险大不说,抚养能力堪忧,同样不负责任。
然而,生育难道不是一对夫妻一个家庭的自主选择吗,作为外人,何必操心过多?
胡女士的案例,暴露出一个尖锐矛盾:现代医学能突破生育年龄极限,但社会共识却远远落后。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为这场手术集结了6个科室专家,甚至提前模拟抢救流程。
主刀医生马玲玲说:“手术必须快,止血必须狠,否则产妇随时可能心衰。”
从技术层面看,这无疑是医学的胜利。 但反对声浪同样基于科学——贵州省卫健委明确将35岁定义为“生殖高龄”,超高龄孕妇流产率、妊娠并发症风险成倍增加。 其实,争议多了,很多人似乎都忘了,以目前老龄化和仍呈现负数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现状,担忧老年生娃纯属“杞人忧天”。
多说无益,让数据来说话:
2024年中国新生儿数量为954万,虽然看上去比2023年增加了52万,但新生儿出生率仅为6.77‰,再度创下历史新低。
二胎、三胎政策放开,生育率并未如预期那样显著提升。
由于没有最新的数据,我们从2022年出生人口来分析,在956万新生儿中:
二孩占比为38.9%,而三孩及以上占比仅为15%。
从这两年初婚年龄、生育率数据分析,这个比例不会有太大变动,这表明即便政策放宽,生育意愿并未随之显著提高。
高龄生子,说到底是极少数的个例。
“为你好”的暴力:当我们审判他人的生育选择
网友的嘲讽背后,藏着一种居高临下的逻辑:“你的人生必须符合我的计算模型。” 支持者大算经济账:“退休金过万,空闲时间挺多,不用996,带娃比上班族轻松”;
反对者则算寿命账:“父母活到90岁概率仅18%”,家长会还以为是爷爷奶奶带孙子孙女呢;
监管部门又要算风险账:“在法律范围内,充分尊重生育自由,但35岁以上必须严格孕检”。 但没人想过,这位64岁产子的老人,难道不曾考虑过这些?
既然选择生,一定是有非生不可的理由!
这让人想起《奇葩说》的一道辩题:
火灾中救名画还是救猫?
黄执中说:“远处的哭声当然值得同情,但近处的哭声你都不管吗?”
结语:生育从来不只是子宫的事
当我们在争论胡女士“该不该生”时,本质上是在争论三个问题:
谁有权决定生命的意义?(是统计数据,还是个体体验?)
医学的边界在哪里?(是救命优先,还是风险管控优先?)
社会的责任是什么?(是堵住“非理性选择”,还是补上系统漏洞?) 64岁产子当然不是完美答案,但至少提醒我们:
在评判他人选择前,先思索一下有没有实际讨论的意义,不说的后果是否严重,说了又能改变什么。
说到底,这种既不违法又不损害社会道德的选择,可以不认同,却没必要说三道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选择好了,甘苦自知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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