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李晓溪 马佳慧)有些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伪造或买卖户口簿、结婚证等国家机关证件,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

案件经过:

2023年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与伪造证件的朱某联系,为张某、朱某、樊某、杨某伪造离婚证4本、户口簿2本。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被告人李某经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李某伪造并出售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将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此类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增强防范意识,切不可贪图个人利益、铤而走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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