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决定,代理总统的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崔相穆没有任命宪法法官候选人马恩赫,侵犯了国会的权力。
韩国宪法法院27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决中,召开了国会议长禹元植以代理总统崔相穆为对象提出的权限争议审判案件宣判日期,并以全体法官的一致意见引用了侵权确认部分。
这距离上月3日禹元植申请权限争议审判仅过了55天。
宪法法院承认未任命马恩赫侵犯了权限,因此代理总统权限的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崔相穆是否会立即任命马马恩赫备受关注。
如果崔相穆任命马恩赫,马恩赫是否参与对尹锡悦总统的弹劾审判将影响今后的宣判日期。
“不能任意拒绝、选择性任命国会选举法官”
宪法审判官全体认为,崔相穆没有任命马恩赫的不作为侵犯了国会的宪法权限。
宪法法院表示:“请求人(国会)拥有的3名审判官的选举权是关于宪法法院组成的独立而实质性的,总统不能对请求人选出的人任意拒绝或筛选任命审判官。但如果选出的人不具备宪法和宪法法院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在选举过程中违反宪法及国会法等,只能保留任命,并要求重新任命。”
宪法法院接着强调:“因此,总统在宪法上承担任命请求人担任法官的宪法义务,除非被选为法官的人具备宪法和宪法法院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在选举过程中没有瑕疵。代理总统权限的国务总理或国务委员也和总统一样。”
宪法法院表示:“总统必须任命国会选出的人担任法官,以完成请求人的法官选举,总统或其代理总统以自己有法官任命权为由,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任命请求人选出的人,不能将宪法赋予国民代表机关请求人的宪法法院组成权形式化。”
他还认为:“此案任命不作为侵犯了宪法赋予的请求人通过选举法官组成宪法法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