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报道, 李铁代理律师孙晓洋昨晚在社交媒体发声,其向外界通报了李铁案的二审进程,并表示作为律师,必将竭尽全力追求真相的回归,让事实展露真容。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但是李铁对于这个判罚并不接受,2024年12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李铁的上诉书,依照法律规定将择期于湖北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因此李铁的辩护律师孙晓洋此次发文,也是介绍其近期的动态,他表示:“因为2024年终岁尾身体抱恙,所以有一段时间没来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了。今天,第xx次来到这里,带来了昨天下午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合议庭交流的详细情况。他表示当事人和律师继续选择相信和希冀,并为之积蓄了足够的耐心。作为律师认为,不论什么样的案件,都要回归到证据和事实的本真。二审期间,作为辩护律师,必将竭尽全力追求真相的回归,让事实展露真容。”
孙晓洋在25日就发文表示了孙律师和侯律师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足球⚽️⚽️领域的这起上诉案件与合议庭交换意见。律师全面充分地阐述了二审意见。感谢庭长和承办法官在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对律师意见的认真听取,以及对律师责任心的高度肯定。律师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案件,都要回归到证据和事实的本真!
这位律师在两次发文过程中,都强调了一个重要内容,那就是:“不论什么样的案件,都要回归到证据和事实的本真”。可见目前李铁之所以不服一审判决,包括律师现在的发声,那么准备二审中难道有更多的真相将再次披露?或者是李铁认为,也正像这位律师表示的,"案件的核心始终在于证据与事实的严谨性,我们将穷尽法律手段追求真相”。
中国足球领域的反腐斗争具有深远意义,公众对此案的高度关注,在杜兆才、陈戌源和于洪臣等这些高层足球管理者被一一处罚后,国家队主教练李铁的案件成为了引起最高关注度的案件,而随后李铁不服判罚更是引起广泛关注。二审的核心问题,也是李铁始终坚持的,也就是其认为他本身行为性质的法律认定存在争议,包括主体身份界定、量刑情节适用等关键问题。孙晓洋律师表示已在二审阶段提交补充辩护意见,重点围绕证据链完整性与法律适用准确性展开论证。
通过这位律师声明,我们可以看到李铁二审案件前,在李铁方面传递出两个关键信号:其一,李铁团队对一审 20 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仍存异议,试图通过二审程序争取量刑调整;其二,作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孙晓洋的表态暗含对案件证据链或程序合法性的潜在质疑。
那么李铁二审真的会有希望减轻判罚吗?这里面存在着博弈的法律逻辑与现实困境。孙晓洋作为全国优秀律师,曾代理多起复杂刑事案件,能看出作为职业律师,其一再强调 “回归证据和事实的本真”,可能指向对一审判决中部分罪名认定或量刑标准的争议。例如,李铁上诉理由之一是 “非国家公职人员” 身份与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冲突,这一法律定性问题可能成为二审焦点。此外,李铁团队或许试图通过 “立功表现” 等情节寻求减刑空间。但需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已综合五项罪名(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进行数罪并罚,且涉案金额高达 1.2 亿元,司法机关对证据链的审查已相当严苛。
李铁案最终的减轻刑罚的几率实际是很小的,且不说从法律方面看,他已经是高达 1.2 亿元,且综合五项罪名(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进行数罪并罚,更为重要的是他对中国足球的系统性破坏是非常严重的,这也是应该考虑的。如果说他在执教俱乐部期间操纵比赛(如河北华夏幸福冲超假球案),彻底扭曲了足球运动的公平竞技本质。那么他成为国家队主教练后要求国脚签约自家经纪公司、违规引进球员,排斥归化球员、重用嫡系等一系列措施,将国家队主帅职权异化为商业资源,李铁的“行贿 — 掌权 — 贪腐” 的闭环,最后将国家队彻底沦为自己挣钱的工具这一行为危害性极大,可以说是不可饶恕的。
孙晓洋律师的声明或许预示着二审的复杂性,当然要尊重案件证据链或程序合法性。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李铁案已成为中国足球史上无法抹去的耻辱印记,一名国家队的主帅能够将国家队完全演变成自己私人的盈利工具大肆敛财,这在世界足球史上都是罕见的,也是最令人痛心的“事实本真” 了。因此,对于李铁这些人,唯有依照法律重判才能表明:中国足球不能再头疼医脚般的徘徊不前了,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全面推进改革,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只有对李铁这样的蛀虫严惩不贷,才能让中国足球在历经苦难后,真正迎来 “激浊扬清” 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