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新西兰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宣布,政府将就国会任期时长提出法案,允许任期从三年延长至四年。
不过,这一法案是否能执行,最终需要通过全民公投来决定。
Goldsmith说:“根据联合政府的协议,该法案将以行动党的《宪法(赋权四年任期)修正案》草案为蓝本。”
修正案提出,国会的任期仍维持在三年的标准,但在特别条件下,可将任期延长至四年。
特别条件指的是,国会一些特别委员会的人员分配,要更加公平地反映反对党和其他小党的比例,不能仅仅由执政党主导。
这是为了确保一旦任期延长至四年,反对党和其他小党仍能发挥监督和制衡的作用。
目前,这一法案已提交给特别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尚未决定后续是否进一步推进该法案。
Goldsmith说:“鉴于宪法的重要性,这一变更最终需要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全民公投来决定。”
据预测,全民公投有可能与2026年的下届新西兰大选同时举行。
然而,关于公投时间的任何决定都将取决于特别委员会的审议结果。
Goldsmith补充说:“未来政府还需要决定是继续执行已提出的法案,还是对其进行修订。”
“政府希望在特别委员会审议的进程中广泛听取新西兰人的意见。”
此前,新西兰曾于1967年和1990年分别进行过是否延长国会任期的公投,两次结果均以失败告终。因此,三年任期的标准得以延续至今。
RNZ
https://www.rnz.co.nz/news/political/543151/four-year-parliamentary-term-legislation-to-be-introduced-would-go-to-refere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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