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其乘坐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吉祥航空HO1256号航班时,乘务人员发放的坚果包过期了10天。被乘客发现后,机组承诺给予1000元的补偿,但要求签署保密协议。随后,吉祥航空接连冲上热搜。
事件经过
2月23日,在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吉祥航空HO1256号航班中,有乘客发现乘务人员发放的餐食中包含过期的坚果包。乘客提供的食品包装显示,坚果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已过期10天。这名乘客介绍,这一现象引发乘客不满,等到飞机落地后,相关工作人员就给所有旅客发了一份保密协议,然后把人堵在廊桥,必须填完身份证号,签完字,在支付宝扫码把钱领了才让走。“我那个时候着急下飞机,就赶紧提着箱子挤到最前面说要赶下一班飞机,这个保密协议我不签、补偿也不要了,然后才让我走。”这名乘客称。
同时,乘客提供的保密协议显示,吉祥航空承诺给乘客1000元补偿,但乘客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
吉祥航空回应
2月24日晚,吉祥航空工作人员对此事作出回应。回应称,在2月23日由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HO1256号航班服务中,存在将外站配送的部分过期10天的坚果零食派送给旅客的情况。当班乘务组在航班飞行途中发现问题后,立即通过卫星电话向公司报告。为弥补服务过失,公司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在航班抵达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旅客致歉,并提供1000元/人服务补偿金。
针对此次事件,公司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并视调查结果对责任人严肃问责。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重新梳理了外站回程航班坚果类的小零食配送流程,完善机上核查机制,同时建立更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不过,该回应中并未提及乘客反映的不签订保密协议不能离开一事。
律师回应
资深航空律师、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表示,如果乘客反映事项属实,航司首先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也违反《合同法》。乘客和航空公司为合同的相对方,航空公司未能保证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构成违约。同时,航空公司还构成侵权,侵害乘客的健康权等。乘客应注意进行取证。同时,属地监管部门也应对此事进行调查。
张起淮提出,航空公司面对这种情况,理应对乘客进行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至于要求乘客签署保密协议,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有网友表示
“不可思议!”
“过分了!”
还有网友说
“不如光明正大道歉!”
“是管理的缺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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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中国新闻网、潇湘晨报、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