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后台提问

你们交警三天两头查酒驾

我喝完骑自行车、骑“小电驴”

总可以了吧



今天就用一个案例

给大家把这事儿

掰扯清楚


案例警示

| ZAOZHUANG

2月5日下午,在枣庄市市中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了一辆正在右转待行的白色小轿车,民警到达现场查看双方车辆驾驶人并无大碍,本以为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却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当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例行的酒精呼气检测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大爷的结果却亮起了“红灯”。经检测,当事人赵大爷的酒精呼气检测值达8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按照法律规定,赵大爷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还面临罚款50元,不计分的处罚。

等等 等等

追尾全责咱认

咋还有罚款记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一款第3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划重点

此处有隐藏副本

你的“小电驴”

真的是电动自行车么?

请注意检查爱车的

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

明确自己的“小电驴”

是电动自行车

而非

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型摩托车

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处罚标准是不同的



因为电摩和电动轻便型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

如果醉酒后骑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果将会更加严重

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别

山东交警提醒您:

畅饮后最好选择最安全的出行方式

不踏法律红线

不把生命当儿戏

来源 | 山东交警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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