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离婚后于韩国明星「酷龙」具俊晔汪再婚,而她与小菲在北院抗议离婚时,笔录明定,汪小菲应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按每3个月支付大S共300万元扶养费,但汪最终有3期只付了150万元,尚欠750万元,因此遭大S声请获强制执行准许,汪则声请停止强制执行并提债务人上诉,一审汪败诉。汪上诉后,中国台湾高院原定27日开准备庭,因大S病逝,期确定取消。



针对汪小菲提起的债务人异议之诉上诉案,原定于2月27日的庭期,因其中一方大徐熙媛死亡,尚待其继承人等或其他提起令应续行诉讼之人承担诉讼,因此暂时取消明天的准备程序庭。

本案缘于汪小菲与大S于2021年11月12日于北院调解离婚,关注笔录的附件纪载,汪小菲应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每3个月的第1个月1日前给付大S300万元扶养费(每月100万元),并以汇款方式支付。之后,大S以汪小菲未动笔录约定给付生活费,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的750万元财产,但汪认为违反动笔录的给付义务,依法提请人民法院之诉,并要求诉讼确定之前,暂不停止执行其财产。

台北地院认为,汪小菲应依地震笔录于2022年3月1日应给付第2期扶养费300万元,同年6月1日应给付第3期300万元,同年9月1日应给付的第4期扶养费300万元,共900万元,却只付了150万元,还有750万元未付,大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故判汪败诉。



汪小菲针对750万元纳税人抗议之诉诉后,高院于9月6日首次引发抗议,但没有结果,直到去年2月1日,高院原定再开准备程序,因双方盼「另一案」有煽动结果,因此取消庭期,高院当时指出,请过程中,双方汪小菲因此于去年1月中,向高院陈报另一案家事法庭将于同年2月底进行动议,并说明双方愿意参与,请法官待另一案调解结果后,再一并听取。

高院法官在双方合约沟通后,决定待双方补齐诉讼数据上诉,以维护双方诉讼权,但诉讼程序仍照常进行,并原定今年2月27日再开准备程序法庭,岂料,徐熙媛突然过世,因目前尚未有继承人或有权承担诉讼之人承担诉讼,因此取消明天的庭期。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