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的儿子把汽油浇在母亲身上,点燃后,还用砖头和双节棍击打亲生母亲的头部。
据越南媒体报道称, 2月24日下午,当 NNPL 女士(42 岁)卖完彩票回到位于茶荣市第 7 坊的出租房时,她的儿子杨国忠(Dương Quốc Trung )将汽油浇在了她身上。随后,用打火机点燃汽油。与此同时,还用砖头和双节棍击打其亲生母亲的头部。
周围群众发现情况后,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控制住了杨国忠。
NNPL女士烧伤严重,被送往胡志明市大水镬医院接受治疗。
据警方介绍,杨国忠曾在外省打工,1月份返回家乡。最近,这名年轻人出现严重抑郁症状,经常与母亲吵架。
图为杨国忠
2月25日,荣省市警方将杨国忠刑事拘留。
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123条规定,犯谋杀罪者应受下列处罚:
凡犯下列谋杀罪之一的,处十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杀死0人或更多;
谋杀16岁以下的人;
杀害已知怀孕的妇女;
在执行公务时或者因受害人执行公务而杀害他人;
杀害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养父母、老师;
在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或特别严重的罪行之前或之后立即谋杀;
犯有或者包庇其他罪行的;
取走受害者的身体部位;
以野蛮的方式实施犯罪;
利用职业优势;
雇佣杀手;
具有黑帮性质;
有组织;
危险的累犯;
因为动机卑劣。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犯罪,处以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注:对于谋杀,犯罪未遂的人仍被视为有罪,可被判处1年至5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