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上饶市广信区妇联


为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民生,

促进广信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现将购买服务内容公告如下:

购买服务内容



一、妇女思想引领

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我区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各行各业妇女典型、宣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文明宣传,负责广信区妇联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负责广信区妇联微博、抖音的日常运营,采写大稿、要稿,并在国家级媒体上稿5篇以上,在省级媒体上稿10篇以上。开展妇女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风文明宣传,送文化下乡,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及健康生活文明新风宣传教育活动。

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推进完善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支持“两新”组织建妇联组织;开展妇联干部、执委、村妇女小组长、各类先进代表等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文明宣传及益于妇联系统干部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各类拓展活动。

三、妇女脱贫和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扶持带动妇女就业的巾帼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做好“两癌”健康培训。

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普法宣传、咨询、培训和法律援助(含《民法典》、《反家暴法》、《未成年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禁毒、预防未成年性侵、防溺水安全等知识教育),为确保妇女在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权益和儿童权益提供服务;组织专业人员调解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坐班为妇女儿童提供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送调解方法进乡镇,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广信区家庭平安和谐。

五、培育女性社会组织

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女性社会组织,并开展关心关爱、扶贫帮困、创文等巾帼志愿服务。

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坚持立德树人,在村居学校企业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寻找“平安家庭”系列家庭评比、家教宣讲进农村(社区)活动;依托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家教指导中心和网上家长学校开展活动;开展《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家庭家风家教和红色教育活动,弘扬优良家风,传承红色基因。

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校外教育、心理辅导及防溺水等预防伤害宣传等服务;关爱保护女童宣传教育。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校外教育、安全教育等预防伤害宣传等服务;关爱保护女童宣传教育。为结对帮扶留守提供关心关爱、亲情连线、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培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承接条件

1、依法在国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7、本年度已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基金会等资助项目的组织,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5日——3月3日

(5个工作日)



-04-

联系方式

对有意向的单位可以与上饶市广信区妇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静雯

联系电话:8466482

联系邮箱:shrxfl@163.com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机关大楼六楼区妇联办公室



-05-

报名需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

(扫码上方二维码获取《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社会组织年检记录、银行开户文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等材料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登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前期开展活动的资料、图片等;

4、项目申报书及其他复印件证明材料一份,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编辑:陈师娴

审核:黄 静

签发:余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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