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2月25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走进思源实验学校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新年爆火的动画电影《哪吒》为课堂引入,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提问,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学生们喜爱的电影情节中,利用校园广播为全初中部的同学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


观《哪吒》学法律

活动中,平江法院的法官首先向同学们分享《哪吒》的精彩片段,并以此为契机,向同学们抛出了一个个引人深思的法律问题。“哪吒被孤立、排挤,所以在陈塘关捣乱,捉弄百姓,用破坏百姓物品等来宣泄自己的不满,他这种做法侵犯了百姓的何种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这些问题立即引起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和积极思考。

法官进一步解释,哪吒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哪吒年仅3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李靖夫妇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一解释不仅让同学们对哪吒的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他们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要理性表达诉求,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此外,法官还结合电影中其他情节,如哪吒与敖丙之间的冲突、申公豹的教唆犯罪等,向同学们普及了不得霸凌他人、不得替考、不得通过取外号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不得殴打伤害他人身体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官通过提问和互动的方式,引导同学们思考这些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和后果,让他们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问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活动中,法官还特别强调了哪吒的转变过程,从被世人误解的“魔童”到最终成为勇敢担当的英雄,这一转变不仅体现了哪吒的成长和进步,也像是我们在人生中做出的一个关键选择——选择遵守法律,选择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价值,也表明法律为我们指明方向,让我们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下一步,平江法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让法治观念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供稿:民二庭 办公室

编辑:彭晶晶

初审:方坚强

复审:林雄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