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商务局等5部门正式明确并公布,今年厦门实施补贴的细则将按照《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消费者预约送货或提货时间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5日。

  记者昨日来到苏宁易购(厦门财富港湾总店)看到,消费者购买手机不仅需要现场拆封,还要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插入手机卡完成手机激活,工作人员拍摄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补贴产品,要拆封并激活才算完成交易。细则提出,销售企业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才视为交易完成,特别是对3C类产品,增加要求拍摄开机激活后带SN码照片信息。

  此外,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省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票面要体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和享受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

  据悉,我市也将采取一系列举措,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优化消费服务体验。对“无合理理由,在打折前先涨价”这类违规操作进行严厉监督与严肃查处。此外,我市将积极推动消费服务升级,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线,确保消费者的疑问与诉求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答。

  补贴品类有哪些?

  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微波炉、净水器和电饭煲等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产品和省级扩充的蒸烤箱、电磁炉、料理机、消毒机(柜)、空气炸锅、取暖器、扫地机、智能健身设备等8类家电产品。

  3C产品购新补贴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产品。

  补贴标准是什么?

  对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对12类家电中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以及我省自主扩围的8类家电产品、各地扩围的家电产品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对3类3C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补贴方式如何操作?

  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厦门日报记者 沈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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