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就是要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稳定贡献力量。”这是陈晓炜投身基层司法所的深刻体会。陈晓炜,现任岚皋县佐龙司法所所长。自投身基层司法所以来,他积极参与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矫安帮做在前,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为维护辖区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当好法治社会的“守门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守护法治。”陈晓炜深知,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是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石。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年轻同志,他认识到自身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的不足,因此坚持每日从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常用法律法规,确保对新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的及时掌握与理解。不仅自我加压,还积极向身边的领导、前辈请教,与同事深入交流,汲取他们宝贵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陈晓炜深知,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是提升工作实效的关键,因此他时常深入各村(社区),倾听民众声音,将实践作为学习的另一重要途径。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复杂且琐碎,面对的问题方方面面,从居民间的邻里纠纷到地区群体性事件都需要去及时化解,处理不当就会引发严重后果。

“群众工作无小事,要时时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在人民调解基层工作岗位上,陈晓炜总是这样告诫自己。在调解工作中,他总是有一股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的劲头,敢抓敢管,及时防止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也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近半年来,他坚持不定期到村(社区)摸排走访,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调处成功率达100%,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普法宣传促和谐,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八五”普法以来,他积极组织参与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同时,他坚持送法进校园,结合“送法下乡”“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法治讲座。近两年来,他组织参与大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50余场次,开展法治课堂20余次。

社区矫正保平安,当好服刑改造的“监督员”。始终把教育矫正放在第一位,坚持因人施策,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按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走访、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社矫对象的家庭和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坚持督促社矫对象每月按时完成教育学习以及公益活动,严格审批外出,规范建立一人一档,矫正对象未有过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制定帮教措施,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台账,落实跟踪帮教责任人,给予刑释人员关心和帮助,帮助他们开启人生新篇章。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陈晓炜同志坚持着守岗有责、担当负责、认真履责的工作理念,为基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也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司法人的风采,不忘初心、扎根基层。(黄煊 张若男)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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