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证道。——唐泪」
红馆的主人。
这个词,来自香港娱记的发明。
1994年,郭富城首次踏足红馆,举办了一连十六场的“狂野诱惑”演唱会,转而,被香港娱记赠予“红馆的主人”之号。
实话说,以笔者的角度来看,很佩服他们的创造力和胆略。
因为,在郭富城之前,先后早有许冠杰、徐小凤、谭咏麟、张国荣、张学友、黎明和刘德华等大把香港知名歌手,在红馆开唱。
而彼时的郭富城,香港乐坛履历满算也不到三年。
风头如何就盖过群豪?
1984年,郭富城只是无线电视台的一个舞蹈学员。
他在其后三年时间里,在练舞这件事上,投入了多少精力,我们不得而知。
但他“从最后一排跳到第一排”、“从最边上跳到最中间”的表现,以及因舞台上表现突出而得到无线艺员经理冯美基的赏识,被调入电视艺员培训班,就可窥一二。
而据说,当时舞蹈训练班的老师并不愿放人,还提出了一个条件,人调走可以,但得兼职做舞蹈老师。
这是一个“双全”法。
不过,或许没有人会想到,数年后的郭富城,并没有在电视剧的赛道上发光发热,反而去做了一个歌手。
还竟然震动红馆。
要做红馆的“主人”,光靠唱肯定不行。
所以,这个名号一直在静默中尘封,直到郭富城出现。
可能有人会说,难道连梅张二位也不行?
这两位舞台巨星,当然声名极盛,一个以百变著称,另一个号初代舞台王者。
也与郭富城早有交集。
笔者仍记得,在昔年的慈善演出舞台上,梅艳芳一边牵着郭富城的手,一边唱《难道你现在还不知道》,其后郭富城唱《梦伴》忘词,请梅姐救场。
两人当真像一对姐弟。
然后早在1986年,郭富城就给张国荣伴过舞,他说,张国荣对大家好好,还一再鼓励他们,要“俾心机”。
许多年后,在红馆追忆张国荣时,郭富城说,哥哥才是真正的舞台王者。
而此三人,该怎么论?
当话到此处。
或已有人,睁圆了眼睛,想看一出好戏。
但根本无需去做对比。
对郭富城来说,梅艳芳亦师亦姐,张国荣早已是大明星,仰望并怀念即可,而他本身,则是放眼整个华语乐坛,都极为罕见的“唱跳歌手”,且天赋和起点皆极高。
另有个有趣之处。
但凡名号,都总会有人,想要跳出来“争一争”,“红馆的主人”这几个字,更有相当的震撼力与诱惑性。
不过很遗憾,虽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世事却总要有内在逻辑。
郭富城的“越众而出”,来自其颜值、舞功、台风、创新、胆略、精神和时运等综合因素制成,恰如“四大天王”一号,绝非刻意“包装”或者胡乱“吹捧”所能为。
这世上当真没有偶然。
“狂野诱惑”演唱会。
显而易见,这个名字来自其当时连续推出的两张粤语大碟,一者《狂野之城》,二者《铁幕诱惑》。
演唱会由小美监制、余家安做美术顾问。
为使演唱会效果完美,他们不惜工本,从国外引进了最新最先进的灯光效果和音响设备,又从日本请来一位经验丰富的排舞师设计舞步。
郭富城则经过高强度训练,已能做到,连续两个小时边唱边跳,也不会出现气息不足现象。
也恰在此时,他初次接触并学习了“踢踏舞”,多年后在《风再起时》中再演。
而这种舞步难度极高。
通常来讲,一个舞者想要跳出水平,得苦练两年以上。
排舞老师让他每天练习两个小时,他却跳足六个小时,让老师惊讶不已,因为这是件相当辛苦的事情,很多人都吃不消,甚至有人跳垮了身体。
以此也能看出,郭富城是有多能“搏”。
遂万事皆备。
从十场加到十六场。
“米高积逊”打扮、黑超、文质彬彬的“英国绅士”、“破烂流浪装”、金光闪闪的“王子”、古代意大利骑士装……
每场演唱会12套服装、连跳十六支劲舞。
爆破、跺脚、尖叫、口哨、掌声。
以及,腿部肌肉受损。
笔者突然想起来一句话,而大概,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能脱口而出。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欲练神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