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涉及到公司股权时,很多人会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公司股权,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不是简单的是或者否可以解答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原则上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常见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果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如果股权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是通过夫妻共同劳动获得的,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特殊情况下,股权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
有三种情况可能是个人财产:
1、个人财产转化
如果一方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去投资股权,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夫妻共同劳动参与,那么这部分股权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不过这里面还有一些细节要注意,要是在投资后,一方主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获得收益,这部分收益很可能会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股权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等被动增值,通常还是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继承或赠与
要是股权是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取得的,并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明了该股权只归一方所有,与配偶无关,按照《民法典》第 1063 条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股权就属于个人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股权的归属进行约定。比如说,约定某一方获得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这种约定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的共同财产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会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
首先是资金来源。如果投资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的收入,那么这部分股权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贡献程度。一方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对股权增值部分的归属有很大影响。如果一方在公司经营中付出了很多劳动,那么股权增值部分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涉及到价值较高的大额股权,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或者婚内协议的方式,明确股权的归属。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太清楚,也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律师,让专业人士帮忙出谋划策,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