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天津目前的房贷利率】
商贷利率(无论首套二套):
3.15%(首付15%)
公积金首套:2.85%(首付20%)
公积金二套:3.325%(首付20%)
没等到降利率,等到了降公积金首付。
但公积金首付比例的调整,对于楼市的刺激力度极其有限。
开年后,本以为会有“政策大餐”,没想到只给了桶泡面。
而且,商贷已经不分首套二套了,贷款利率统一为3.15%;而公积金二套利率还是3.325%,还有降息空间!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受理日期在本通知施行日之前的,仍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人贷款申请之日。
二、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