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取消三不再”成为检察系统的热词。2月25日,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在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就“一取消三不再”进行了深入解读。


▲图据视觉中国

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检先后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该决定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申国军从四方面具体介绍了“一取消三不再”背后的政治考量。

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检察实际管理制度的应有之义。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千差万别,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有利于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各地实际的检察管理制度。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在简单数据管理模式下,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政绩观出现偏差,“一切围着数据看、一切对着数据干”,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没有真正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究其原因,不当考核是重要因素。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有利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来。

四是回应基层呼声、满足基层期盼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一些地方考核程序过于繁琐,考核指标层层加码,导致办案人员被数据所困、为考核所累。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有利于贯通“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更好推进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取消三不再”提出后,如何推动管理方式转型?申国军对此表示,首先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一取消三不再”重要决定进行解读,提出明确要求。其次是推动从简单数据管理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转变。一方面抓好“一取消三不再”落实落地。另一方面指导各地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先立后破、破立并举。在宏观上加强对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重要业务态势的办案质效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科学决策服务。在微观上抓好个案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通过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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