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第二期省“双高”拟立项建设单位的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职成教处,0571-88008949,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此前,据多所高职院校官网披露,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 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第二轮“双高计划”将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新要求,集中力量建设6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6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每个高水平专业群经费投入为1000万/年。
近日,江苏、内蒙古、辽宁等地公示了第二轮国家“双高计划”推荐名单,具体如下:
· 江苏:22所
2月19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院校的公示》。
·内蒙古:4所
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院校的公示》。
·辽宁:6所
2月17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的公示》。
中国教育在线综合自: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