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四川将推行行政执法检查“亮码入企”,重点解决检查扰企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为此,四川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推行“亮码入企”,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亮码入企”指在行政执法主体在涉企行政检查等环节,经行政执法主体申请,系统生成用于向经营主体出示的,包含行政检查相关信息的二维码图案,设有检查登记、入企码生成、出示入企码、检查结果上传、企业扫码查询评价投诉、执法监督、“综合查一次等功能。“亮码入企”由全省19.5万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全省行政检查主体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除了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专项检查,观摩、考察等非检查类入企活动也需要“亮码”。同时,要求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的,要登录“综合查一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上级优先牵头”等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据介绍,过去,多个监管部门重复检查,常让企业疲于应对,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碎片化”监管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也让行政效率大打折扣。“亮码入企”能够助力行政执法主体有效整合检查事项,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减少重复性和冗余性,把时间还给企业。

据了解,“亮码入企”不仅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而且针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人员无码检查,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非执法人员以行政检查之名扰企的行为,企业可通过平台直接投诉。经营主体可实名投诉举报,系统将按属地原则分领域直接推送给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近期,四川省司法厅将就此组织召开相关执法部门通气会,并听取企业代表意见建议,验证完善相关功能后,及时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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