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飞

近年来,香港桌球界涌现了许多殿堂级高手和年轻新星,例如“神奇小子”傅家俊、吴安仪及温家琪等。他们在国际及本地桌球赛事中屡获殊荣,让世界感受到香港桌球的魅力,甚至吸引了国际顶级桌球大师,如卓林普及奥苏利云透过优才计划落户。他们的卓越表现不仅提升了香港在桌球界的知名度,也激发了年轻人对桌球运动的兴趣,促使特区政府重新检视现行规例,以推广桌球运动。



经过一番审视,康文署早前宣布自2月25日起接受持牌桌球馆的申请,放宽青少年进入桌球馆的限制,具体措施包括将最低年龄限制由16岁下调至8岁,延长青少年进入持牌桌球馆的时间,并允许穿着校服的人士进入,以鼓励更多青少年接触桌球运动。

然而,桌球室在社会上一直给人乌烟瘴气、龙蛇混杂的刻板印象。因此,有意见认为,发展青少年桌球运动不应掺杂商业桌球馆在内,建议政府在社区中心或资助学校改装课室来推行。坦率地说,笔者本来也是秉持这种看法。后来做了一些调研之后发现,这一想法其实不切实际。



目前,康文署辖下只有11间设有桌球设施的体育馆,分布于港九新界各地,其中只有一间提供英式桌球,其余都是美式桌球,且仅提供一两张球桌。这样的场地数量明显不足,无法有效支持青少年桌球运动的发展。虽然西贡一些文娱中心,例如曹公潭户外康乐中心设有好几张桌球台,但对许多学校来说,位置过于偏远。至于改装学校课室,就算按照相对面积比较大的千禧校舍标准,中小学的课室面积均为67平方米,而康文署的一个美式桌球室面积已达62平方米。因此,若要在已经紧凑的校舍中再腾出一个课室作为桌球室,实在困难重重。

相比之下,商业桌球室遍布市区,数量大且交通方便。当商业桌球馆发现青少年是一个潜在的市场时,自然会产生动机调整营运策略,包括积极落实康文署和控烟办的各项要求,甚至发展出规模化的校队业务,创造更适合中小学生的训练环境。因此,若要消除公众对于未成年人进入商业桌球馆的忧虑与不良印象,便需要各界合作,“寓教于商”,从而达至推广桌球体育运动的政策原意。



尽管康文署放宽限制,允许低至8岁的儿童进入桌球馆,但若只是单纯开放而缺乏支援,静待机缘巧合,期望孩子无师自通,自学成才,无疑是浪费时间和资源,亦达不到政策目的。因此,笔者建议教育局或康文署多行一步,鼓励学校成立校队,利用学校津贴外聘专业教练,借助学校附近的商业桌球室场地进行培训。这样不仅能提供专业指导,同时可确保青少年的安全,也能使学校和家长更加安心。

发展体育运动从来都是先普及、后拔尖。因此,要将桌球运动在青少年群体中普及化,特区政府不妨从鼓励学校组织桌球课外活动和校队开始,当校队发展到一定数目,便可推行校际桌球比赛,以营造更炽热、更健康、更具规模的桌球运动氛围,从而发掘具潜力的年轻选手,最终培养出优秀运动员,长远促进体育产业多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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