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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应当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驾车时遇到交管部门设卡检查
应当提前减速停车并配合检查
若抱有侥幸心理
强行冲卡逃避检查
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近期
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渭源高速公路大队
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冲卡”的行为
现予以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15日22时50分,渭源县莲峰镇石门村驾驶人李某萍驾驶甘A6***9号小型汽车,沿兰海高速上行线行驶至147Km+900m时,不顾执勤民警劝阻,驾车冲卡逃离,被当场拦截。经查,李某萍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渭源高速公路大队对李某萍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危害一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极易出现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危害二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
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教育,不遵守交通法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
编 辑整理:掌上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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