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它到底有多重要
用真实案例告诉你
2月24日
鄂州交警曝光了三起事故
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1月22日12时21分许,柴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吴楚大道胡林中学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车道刘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发生追撞,导致了两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
事发时,柴某因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无明显受伤情况。刘某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导致车辆侧翻时将其甩出车外,造成严重擦伤。
案例二
2月14日15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车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桥路银海龙城路段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了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李某某与张某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仅发生轻微擦伤。李某某搭载的吴某因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案例三
2月19日11时19分许,杨某驾驶一辆中型客车行驶至得胜路与青天湖延伸路十字路口时,与苏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事发时,杨某与苏某均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生命只有一次
人生不会重来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牢记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综合鄂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