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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

人人都有“麦克风 ”

很多网民都喜欢在网络平台上

分享故事、发表言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博取流量

有些人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

一看吓一跳

再看是造谣


近期

四川雅安网安部门

查处两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全力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01

袁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5年2月,雅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袁某某(男,31岁,安徽省六安市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2月10四川雅安”“四川汉源发生山体滑坡”“人也埋在里面了”等谣言信息,引起网民关注和讨论。经查,袁某某为蹭热度、博取关注,编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了涉灾谣言信息。

02

王某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5年2月,雅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男,48岁,宜宾市筠连县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瞬间几十条生命是那么脆弱让我们一起祈祷雅安请平安”的谣言信息,引起网民关注和讨论。经查,王某利用某平台Ai功能生成了该虚假信息并发布在网络平台上,造成谣言传播。

袁某某、王某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袁某某、王某依法予以处理。


普法小课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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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公安部网安局

编辑|李洋

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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