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小巧便捷

不少乘客都喜欢带它出门

那么,坐地铁携带充电宝

有电池容量和数量限制吗

日前,福州地铁集团发出提醒

根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相关规定,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电压5V容量超过20000毫安,或电压3.7V容量超过27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可携带。同时,每名乘客最多可携带不超过2个符合要求的充电宝乘车。


此外,建议大家从正规渠道

购买质量合格的充电宝使用

尽量使用原装的充电插头及数据线

或者购买参数符合的相关配件

保障使用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当充电宝放置在口袋及包内时,要注意不让钥匙等小件金属物品接触USB输出口,以免造成移动电源短路。

日常使用时,需多留意充电宝的外观,如果出现起鼓等异常情况,需要立即更换温度过高时也要立刻停止使用,避免发生自燃、爆炸等危险情况。

福州地铁集团提醒

如乘客发现车厢内发生充电宝自燃

或其他物品引发的火情

切记保持镇定

福州地铁各列车车厢均配置了灭火器

1号线、2号线设置在

每节车厢标注灭火器的座椅下方

4号线、5号线、6号线

设置在车厢连接通道


当车厢内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求助时,乘客可以使用车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将现场情况及时告知列车司机,以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福州地铁线网各站点客服中心

均配置了便民手机充电设备

市民乘客如有需要

可前往客服中心充电

记者 赵铮艳/文

图源:福州地铁

新媒体编辑 刘亦洪

监制 雷岩平 林亦敏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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