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上,四川自贡市大安区有网友发布视频,说是当地一家村民清理化粪池时,结果是5人下去清理,但是有4人不幸中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在网上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大家都在评议为什么化粪池为什么这么毒?发生这样的悲剧谁来负责?受害人家属又要找谁去索赔呢?
事情经过:
2月22日下午,自贡市大安区一户村民家里化粪池堵塞了,他就叫了本村的另外4个村民一起帮忙清理了一下,没想到发生了严重的事故。
据知情人爆料,清理化粪池时几位村民不小心掉进化粪池,其中一人不幸当场就死亡了,还有几个人被救上来送到了医院抢救,但是还是不幸身亡,目前的伤亡情况是4人死亡。
化粪池为什么这么毒呢?
农村化粪池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就是沼气,沼气是一种无色、有臭味,也有毒的气体,主要成分就是甲烷。
清理化粪池有一定的危险性,人如果进入浓度比较高的沼气池,3到5分钟就会浑身无力,发软,用不了多久就会昏迷,严重的就会导致死亡,所以清理化粪池一定要注意排气,不然危险性很大。
有网友就说了:“这种惨痛的新闻不知道出现多少次,是宣传不到位,还是老百姓对于沼气危险意识不健全?”
还有网友就说了:“清理沼气池,化粪池,应该做预案,排气后放几只活鸡或者兔子,如果死了就不能下去,只有鸡兔活着才能放心下去清理。”
网友们看到发生这样的意外,非常的悲痛,4个家庭就这样不幸破碎了,他们的家人该有多悲伤呢?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呢?
其实4位遇难者的家属可以找人索赔的,家里人不幸因为清理化粪池遇难了,是找主人家要求赔偿,还是找责任单位索赔呢?
在四川发生的这起5人清理化粪池遇险、4人中毒身亡的事故中,赔偿责任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是可能涉及的赔偿责任主体:
1. 雇主家:
如果清理化粪池的工作是由某单位或雇主安排的,雇主或施工单位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果雇主未履行这些义务,导致事故发生,需承担赔偿责任。
2. 化粪池管理方:
如果化粪池属于某个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管理方可能因未提供足够的安全警示或未定期维护设施而承担部分责任。
3. 第三方责任:
如果事故涉及第三方(如设备供应商、安全设备提供方等)的过失,第三方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4.受害者自身责任:
如果受害者在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可能会减轻其他责任方的赔偿义务。
5. 政府监管部门:
如果监管部门未尽到安全监督职责,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但通常不直接涉及民事赔偿。
赔偿内容可能包括:
死亡赔偿金: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死者家属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用于支付丧葬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死者家属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用:如有幸存者,其医疗费用也应由责任方承担。
处理流程:
1. 事故调查:由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等)调查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2. 协商赔偿:责任方与受害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3.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家属可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四位遇难者是为了邻居帮忙不幸中毒遇难的,可以通过协商手段争取赔偿金,如果难以达到要求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积极的配合处理,使这几位遇难者家属能够尽快的平息痛苦,走出困境。
还有就是有关部门一定要再次强调清理化粪池、沼气池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不要再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