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深圳公租房传来好消息

2025深圳首批市级公租房

和首批区级公租房

申请即将开始啦


深圳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配租重点信息

✅注:本版块信息是深圳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项目配租的重点信息汇总,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看后文。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房源位置

锦绣华晟家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联智路89号

✅房源数量和大小

计600套,分布在1-4栋,均为单身公寓户型(建筑面积39㎡-43㎡)。

✅房源价格


配租程序

看房➡︎网上认租➡︎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选房和签约

✅看房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2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看房联系方式

0755-89712166、0755-89712066。

✅网上认租时间

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8日17:30。2025年2月28日17:3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信息来源

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content/12/12008/post_12008404.html#16835


图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图文无关

大鹏新区2025年首批公租房配租重点信息

✅注:本版块信息是深圳大鹏新区2025年首批公租房分配的重点信息汇总,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看后文。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大鹏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户籍信息以2025年2月20日18:00前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于2025年3月2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2025年2月20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房源信息

本次供应的房源涉及5个项目,共计275套房源,具体户型、面积、租金等收费标准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配租标准

1.一人、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一房户型(含单身公寓)房源;

2.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两房户型房源;

3.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及以上户型房源;

4.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配租程序

网上认租➡︎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看房➡︎认租资格核查➡︎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选房和签约

✅看房时间

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

看房地址和联系电话:

鹏溪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552号,联系电话:15602446606;

丰树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联系电话:0755-89774366;

招商东岸家园: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0号,联系电话:0755-28333249;

鹏安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联系电话:0755-89666147;

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联系电话:13418460951。

✅网上认租时间

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3月2日18:00。2025年3月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信息来源

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2010027.html


图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改革和规划建设科


图文无关

公租房配租的详细内容

小编会在下面详细介绍

大家一起看看

深圳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项目配租

Part 1

配租房源情况

✅房源信息

锦绣华晟家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联智路89号,已具备入住条件。

本批次房源共计600套,分布在1-4栋,均为单身公寓户型(建筑面积39㎡-43㎡)。

注:上述建筑面积为笼统面积,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房源情况

1.项目单身公寓户型均未配置厨房,平均公摊率约30%,临主干道、高铁面房屋有一定噪音干扰。

2.1栋单身公寓配置有空调、床等物品,以现状为准,一并交付使用。2栋至4栋单身公寓均未配置家具家电,具体以现场交付为准。如原配置家具家电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或购置。

3.本批次配租房源属较早建成项目,且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房源户型(点击可以看大图)






Part 2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租金标准

本批次配租单身公寓位于1栋至4栋,其中1栋为锦绣华晟家园(二标),2栋至4栋为锦绣华晟家园(一标),相关费用如下:


注:

1.单套房屋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Part 3

配租对象及配租标准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单身公寓户型房源,但一户家庭只能申请配租一套住房。

申请人自愿选择低于可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Part 4

配租方式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Part 5

配租程序

看房

1.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2)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4)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项目现场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2.看房时间及联系方式:

(1)看房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看房联系方式:0755-89712166、0755-89712066。

✅网上认租

有认租意向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入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8日17:30。2025年2月28日17:3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2.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认租信息核查时点为2025年2月28日17:30。

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已在轮候册的家庭,或已取得轮候申请回执、后经审核入册的轮候家庭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

注:在网上填报收入财产核对申请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

结果公示认租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核查结果

公示结束后,根据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批次及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深圳大鹏新区公租房配租

Part 1

配租对象及标准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大鹏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户籍信息以2025年2月20日18:00前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且于2025年3月2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2025年2月20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配租标准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相关规定进行匹配:

1.一人、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一房户型(含单身公寓)房源;

2.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两房户型房源;

3.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及以上户型房源;

4.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Part 2

配租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

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

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一)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对应可选房源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二)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三)其他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2)、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在相应序位享有优先选房权。

Part 2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3月2日18:00。2025年3月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户籍、住房、婚姻等),应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工作日9:00-12:00,14:00-17:3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或收入财产核对结果报告未出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适用原政策执行。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看房事宜

1.看房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

2.看房地址和联系电话

鹏溪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552号,联系电话:15602446606;

丰树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联系电话:0755-89774366;

招商东岸家园: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0号,联系电话:0755-28333249;

鹏安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联系电话:0755-89666147;

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联系电话:13418460951。

(四)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33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4~6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Part 3

重要提示

(一)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二)不利因素

1.鹏溪苑项目为新建项目,具体入住时间将在选房结束后另行通知,如有迫切住房需求,请慎重考虑。

2.鹏溪苑项目东北侧临近S30惠深沿海高速,部分户型可能会受道路过往车辆带来的噪音、粉尘、灯光、尾气等影响,请在册轮候人实际到现场看房后,再选择是否承租。

3.鹏溪苑项目房源地处偏僻,交通条件较差,可能对出行带来不便,请在册轮候人综合考虑后选择承租(具体的公共交通情况以交通部门提供路线为准)。

4.鹏溪苑项目房屋内具体附属设备设施不含沙发、柜子、床等软装。

5.南澳枫浪山一期项目建设时间较早,部分房源和公共区域需要维护或修缮,可能给入住人员带来生活不便。以上不利因素,请在册轮候人慎重考虑,如确要选择须于签署合同时同步签署相关知情书。

(三)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四)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在册轮候人较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以此为准。相关申请人依时办理提交资料、签约等相关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九)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辖区所属派出所意见。我局对学位、落户不做任何承诺。

(十)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本通告所有条款及规则。

(十一)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如果你心动满足条件就赶紧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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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改革和规划建设科

▌编辑:柯南(吴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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