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2月20日决定任命刘晓璐为滕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晓璐为滕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公开履历显示,刘晓璐,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山东东营人,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财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山东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曾任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镇长助理;
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科员;
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主任科员(2012.09—2014.06在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枣庄市峄城区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峨山镇党委书记;
台儿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