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尾清风消息: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文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文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群众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文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汕尾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文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陈文华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