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余具灭火器不合格。日前,深圳市南山区红树西岸花园小区采购1700余具灭火器因成分含量不达标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涉及深圳、东莞和中山三座城市,南都三城联动持续追踪报道消防器材质量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最新消息显示,中山、东莞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有涉事工厂已停工,3200具灭火器被扣押抽检,而被注销厂家电话还能打通,但回应信息寥寥。
一场由业主较真牵出的不合格灭火器风波,借由媒体报道渐次呈现出包括物业采购方、经销公司以及或处于失信状态、或已被注销的生产厂家等涉事各方,公众得以看到不合格灭火器背后几乎全链条失守的尴尬处境。似乎也只有业主,在尽力扮演着自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角色,不得不说这令人深思。
首先是物业采购,即便不深究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私自动用业主共有资金,在业委会明确表示不知情的情况下,价值20万元的消防器材就已经堆到了小区里。即便如经销商所言,产品与包装的货不对板是其印刷失误,但就是这么明显的问题也是由并不专司其职的业主发现,而非物业收货、验货时查明。普通业主可以轻易找到的产品bug,物业却置若罔闻,甚至在业主指出问题后依旧爱理不理,这个得益于业主自治相对健全才有的“小发现”,凸显出物业公司对于采购、核验的混乱,也很难不让人对背后的利益关联产生疑问。
而在媒体三城联访的各方“对账”过程中,更让人看到消防器材生产监管存在的细节不彰。据监管部门回应,涉事企业中山市东凤镇艾乙任照明电器厂已于2024年9月3日注销营业执照,而据深圳涉事小区物业的情况说明,该公司是在2024年12月24日与经销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距离涉事厂家注销营业执照已过去数月,但问题工厂的问题产品居然还在市场上正常流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应该说,涉事地方监管部门对于相关行业、厂家有相应频次的监督抽检,但对于抽检查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定时间段内的产品追溯和召回机制同样应当明确。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检验结论书面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也就是说对于涉事产品的质量问题,经销商理应及时知情。但从个案进程的梳理可知,涉案问题产品在被抽检不合格和厂家被注销的过程中,经销商要么明知却依然顶风销售,要么未被抽检部门及时告知产品存在问题,无论如何这可能都是监管溯源机制存在的不完善、未穷尽之处。
消防安全大于天,消防器材的一个小问题就可能会是人命关天的大问题。质量监管要完善,前提是个案要查清、追责要到位,从物业不尊重业主自治权利开始,到违规动用业主共管资金、不尽责核验产品,再到监管流程中对问题厂家问题产品的严谨追溯,有必要顺着产品流向捋一捋,该查缺补漏一点都不能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