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公众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十分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2月21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获悉,该办公室对此作出回应,介绍了法律审议情况及社会关心的有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表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保障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草案对于全社会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保障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表示,2025年2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2月17日下午,赵乐际委员长主持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将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纳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这是在人大工作、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通过立法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生动体现。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保障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工作。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七项立法修法任务,其中就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同时也充分说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方面牵头起草。
在起草阶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草案。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
会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共收到249位社会公众提出的574条意见和30封来信。全国人大代表积极通过信息化平台参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共收到22位代表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协会商会、全国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全社会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聚焦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突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立法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2025年2月24日至25日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保证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