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针对当前缅甸妙瓦底地区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公安部近日持续加强与缅甸、泰国执法部门的执法合作,对妙瓦底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集中打击。经三方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打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大批缅甸妙瓦底地区的涉诈犯罪嫌疑人落网。2月20日,缅方将向我遣返的首批200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泰国湄索,公安部组织江苏公安机关民警执行包机押解任务,将相关人员全部押解回国。根据工作安排,预计还将有800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被陆续押解回国。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全球性毒瘤,其跨境性、隐蔽性和产业链化的特征对多国社会安全与经济发展构成严峻威胁。诈骗团伙在东南亚多地建立规模化电诈园区,通过虚假投资、冒充公检法部门等方式实施犯罪,利用暗网、加密货币等技术手段转移资金,形成“信息收集—技术支撑—资金洗白”的犯罪产业链,并与人口贩卖、毒品走私等犯罪交织,不仅损害有关国家公民的财产权益、生命安全,也对区域安全稳定构成严重危害。

此次联合执法的成功,是中缅泰开展执法合作取得的标志性重大战果,充分彰显了三国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国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东盟国家在合作打击电诈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首先,三国高级官员直接参与联合执法,建立高层协调与联合行动机制,并开展一系列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困外籍人员等务实高效的行动,标志着三国在打击电诈领域的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其次,三国组成联合工作组打击电诈、网赌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方切断某些地区的电力、网络和燃油供应,瘫痪犯罪集团的基础设施,并承诺加快涉案人员的移交流程。这意味着三国在《中国—东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联合声明》框架下的共识进一步深化,区域性的法律协调从口头承诺转向具体行动。

再次,参与联合行动的相关方面积极清除控制区内的涉嫌电信诈骗的人员,挤压犯罪集团的生存空间,使其犯罪活动能力大幅下降。这种从合作抓捕到多边治理方向上的转变,打破了以往管辖权冲突的僵局,为跨境联合执法提供了新范式。

这次联合行动的成功,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合作打击电诈方面从“清剿”转向“治理”,拓展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内涵和范畴,标志着中国、东盟在非传统安全治理领域迈入制度化协作的新阶段。三国联合打击电信诈骗行动还实现了安全红利的外溢,促成泰国等国旅游业的复苏,也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实施扫清了安全障碍。可以说,中国、东盟国家合作打击电诈,真正展示了多边主义的有效性,为跨境犯罪治理提供了标杆示范,也为区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中缅泰联合打击电诈的成果证明,唯有将合作从“危机驱动”升级为“制度驱动”、从“临时响应”转向“长久合作”,建立常态化的长期合作机制,才能根除跨境犯罪顽疾。应急式打击极易陷入“打而不绝、死灰复燃”的困局,短期专项行动需与长期制度构建结合,方能巩固成效。

着眼未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打击跨境犯罪的长效合作机制。一是要构建多边、立体的合作机制,实现双边、多边的法律合作、情报共享、执法扩容和监督问责体系推进,共同打击区域内电诈、贩毒、人口贩卖等犯罪活动。二是科技赋能打击电信诈骗,包括充分运用泰国推行的“生物识别SIM卡注册”和“大额转账限制”,以及我国推行的国家反诈中心App等科技手段,从技术层面压缩犯罪空间。三是解决电诈猖獗地区存在的贫困等社会问题,通过多边合作,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源上削弱滋生犯罪的土壤。唯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中国与东盟各国通力合作,才能铲除电诈网赌毒瘤,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间的交往秩序。

在此次打击电诈的联合行动中,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多边合作,采取强有力措施打击犯罪,体现了我国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正当权益的坚决捍卫。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全力抓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举措”的切实表现,也是维护中国—东盟共同利益的必然选择,符合地区各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展现并践行了全球安全倡议中的“共同安全”理念。未来,中国、东盟可以电诈治理为起点,构建涵盖经济合作、网络安全、司法互信等领域的地区安全命运共同体。(作者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涉外安保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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