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但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
在民警执法时无理取闹
对民警恶言相向
阻碍执法
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01、辱骂、伤害警察,拘!
近日,李某康(化名)等人酒后因外卖地点偏僻与配送员发生纠纷,随后配送员报警,达州万源市公安局古东关派出所接警后民、辅警到场处置。
当民、辅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解时,李某娟(李某康姐姐)横加阻拦,对民、辅警出言辱骂并造成现场混乱。
到达派出所后,李某娟对于民、辅警的多次警告,完全不予理会,仍不依不饶,继续辱骂民、辅警。
民、辅警走近李某娟,试图控制其双手并让其冷静情绪,不料,李某娟挣脱控制将2名警员咬伤。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02、酒驾、拒不配合,拘!
近日,达州万源公安接群众报警称:在白沙镇某路口,2名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纠纷,其中1名驾驶人吴某(化名)浑身酒气有饮酒嫌疑。
民警到达现场后例行对吴某进行酒精检测,吴某拒不配合。在民警对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期间,吴某不断辱骂民警,仍不配合酒精测试。随后民警将吴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吴某强烈反抗企图挣脱控制,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
经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03、酒驾、无证驾驶,拘!
近日,万源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酒驾夜查时,发现一机动车驾驶人刘某(化名)有酒驾嫌疑。
现场民警欲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拒不配合,并试图逃离现场,被阻拦后刘某强烈反抗,随后罗文派出所增援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刘某仍拒绝配合执法,将1名民警左手咬伤。在后续调查处理过程中,刘某拒不提供真实姓名和个人信息。
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万源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争做平安“驶”者,不当交通“醉”人
警方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如果对执行职务行为有异议
可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切莫冲动
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万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