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16名警力,在城区范围内设立4个检查点,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夜间城区车辆出行特点和车辆流量,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私改车辆照明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中,对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车辆驾驶人,执勤民警严格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原则进行查纠。
同时,现场向车辆驾驶人讲解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和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相关知识,并邀请驾驶员采取“体验式”执法方式,让其现场体验远光灯照射下的视觉盲点和远光灯对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
期间,共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21起。据悉,金湖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每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意、滥用远光灯
对自己和其他驾驶人
都是严重的不负责任
如果碰见了讨厌的“远光”车
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01
别开斗气车
很多驾驶人碰到远光车辆,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和对方“对射”,交警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开斗气车!斗气对射的结果是双方都无法及时了解路况,最终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02
闪灯鸣笛及时提醒
碰到远光车辆,我们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应该及时闪灯、鸣笛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车辆灯光状态。
03
减速、多观察路况
当遇到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的时候,一定要先学会减速,这样能留足了、反应时间,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啥在城市范围内
开远光灯这么招人讨厌呢
当然是因为
滥用远光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远 光 灯 的 那 些 事 儿
01
远光灯炫目有瞬间致盲效果
远光灯的发光强度远高于近光灯,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骑行者、行人等因眩目而瞬间致盲。
02
远光灯会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
远光灯产生的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实验证明,远光灯能“笼罩”周边5米范围内的人和物体,如果有人在此范围内,对向车辆很难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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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滥用远光灯易引发“路怒症”
脾气暴躁的驾驶人在会车时如果被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可能会“以牙还牙”,用远光灯回照对方,导致不理智的危险驾驶行为。
04
跟车时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前车驾驶人
近距离跟车时使用远光灯,前车内外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使前车驾驶人产生眩目,难以观察到周围的交通环境。
那么
远光灯到底该如何使用呢?
下面,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
哪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原则上,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若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首先注意自己是否无意间打开了远光灯,同时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若对方无视提醒,应将视线右移,减速靠右行驶,谨慎会车。
若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应靠边停车,待来车通过后再行驶。若后车开启远光灯,可以使用防眩目后视镜,也可轻踩几次刹车提醒后车。
金湖公安呼吁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夜间行车
请慎用远光灯
善用远光灯
来源 | 平安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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