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申报材料注册获取营业执照,
或为他人办理营业执照,
轻轻松松就能挣到数千元?
因接受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
南海区大沥镇某中介服务公司
被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
罚没6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以来,大沥市场监管所通过建立中介人员数据库、地址白名单等方式,多措并举打击虚假登记违法行为。
去年8月初,大沥市场监管所对中介人员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对碰研判,发现镇内某中介服务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市场主体登记。
区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案件讨论。
大沥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该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这家中介公司代办的虚假主体遍布全市。面对虚假登记数据复杂庞大、经营者抵触不配合等困难,执法人员充分发扬攻坚克难、敢于亮剑的市监铁军精神,迅速制定调查方案,连夜组织开展询问调查、通宵达旦提取分析数据、请法制部门介入审查,经过20多个小时的连续作战,取证固证工作得到突破性进展,初步查明该公司接受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的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连夜提取分析数据。
执法人员开展询问调查。
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
经核查,涉案公司对外宣传:“虚拟地址”“提供地址注册”“免费地址”“送地址+开户”“免费提供地址”等明显不符合市场主体设立要有真实住所基本要求的《营业执照》代办业务,在代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设立业务时,借助登记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便利,违背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以不诚信的方式虚构、编造虚假地址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涉案的中介公司对外宣传“免费提供地址”。
该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主动、配合甚至诱导委托人提交虚假或编造的地址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申报进行虚假登记,严重扰乱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该公司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虚假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各市场主体登记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要认真核对委托人身份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信息,确保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申请人的主体身份和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如实、全面地提交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
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市场主体登记,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通报登记机关采取限制相关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信用惩戒措施;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高压依法打击,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南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各企业和代办机构
要如实提供各项办照材料
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
也要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法行为
将受到严厉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八条“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还要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登记机关可将负有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负责人和办理业务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列入市场主体登记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在全市范围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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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市场监管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