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州市海事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明确南官河口

待闸专用临时停泊区

停泊注意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南官河口待闸专用临时停泊区(以下简称“临停区”)安全管理,规范临停区锚泊秩序,提高临停区利用率和周转率,打造高质量示范临停区,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增设长江江苏段船舶临时停泊区的通告》(2025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进一步明确临停区停泊注意事项并通告如下:


功能划分

(一)临停区由上至下依次划分为A、B两个功能区。A区长300米、宽400米,主要供拟进入口岸船闸待闸船舶使用;B区长300米、宽400米,主要供拟进入引江河船闸待闸船舶使用。出闸船舶选择其他水域锚泊。

(二)临停区按照“安全绿色、高效便民”原则,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实施“分区、分类”管理。船舶按照“右重左空”原则锚泊,即重载船舶优先选用靠近航道一侧水域锚泊,空载船舶优先选用靠近岸侧水域锚泊。


注意事项



船舶统一通过“海事通APP”申请,未申请、未经核准的船舶不得锚泊。



临停区作为长江泰州段现有锚地、停泊区的补充,原则上供待闸船舶临时锚泊使用,未经引江河船闸和口岸船闸核准过闸计划的船舶请选用其他锚地或临停区。待闸船舶应服从引江河船闸和口岸船闸调度和管理,过闸计划以船闸单位公布为准。



遇有长江干线水上交通管制时,按照泰州海事局统一调度和指挥,非待闸小型船舶可进入待闸专用临停区临时锚泊,管制解除后,应尽快有序驶离。



船舶进出临时停泊区应谨慎驾驶,注意避让顺航道行驶的船舶,充分考虑水深情况,确保水深满足安全需要。锚泊时应注意节约锚泊资源,尽量选择同类型船舶并绑锚泊,尤其要控制并绑锚泊船宽度,采取先下锚再并绑的方式,降低走锚风险。



船舶锚泊期间应按规定显示相关号灯、号型,加强值班,勤测锚位,确保船舶锚泊安全。



因航道调整、锚地建设、岸线开发利用、水深条件变化、安全管理等情况需要时,临停区将适时调整公布。

▍文章来源:泰州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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