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交警”通过官方平台,以“血色破晓:67岁环卫工人当场……”为题,关注到前不久发生在德州平原的一起交通事故,并发出警示。以下为原文:
早上6点37分
天光尚未破晓
车流尚稀
路旁的早点摊冒着热气
此时的你
也许刚刚睡醒
也许忙活着送孩子
也许已经扛起了生活的
“千钧重担”
而这位67岁的环卫阿姨的生命
却永远定格在了
这一瞬间
2024年11月22日6时35分许,在平原县新华路南苑小区东门南侧,67岁的环卫工人高某某正在机动车道内打扫卫生。6时37分,由于垃圾飘散到了马路中央,高某某一边打扫,一边弯腰捡拾,就在她低头作业时,意外发生了,高某某被由北向南雷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高某某死亡。
在监控画面中
天光已大亮
而实际上深秋的清晨
路上真实的视线条件却是这样
然而在这样的视线条件下
高某某在路面工作过程中
并未穿着反光工作服
而轿车驾驶员雷某
并未尽到观察路面情况的义务
且经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的权威鉴定
雷某所驾驶的机动车
发生事故时的车速达
71KM/h
雷某某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保持安全车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高某某在路面环卫作业时未按规定着反光衣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雷某某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某负本事故次要责任。
环卫工人被称赞为
“城市美容师”“马路天使”
特殊的工作环境
更应重视交通安全
然而行人在能见度欠佳的道路上
步行出行时
也应当时刻谨记
“被看见 才安全”
切勿随意横穿
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确保安全。
一看,即过马路前要先站定,方便车辆驾驶人确认通行方向和意图,千万不要随意冲进马路或者是中途折返。
二慢,即过马路前先左右观望,确认车辆距离较远,或司机已经减速。
三通过,过马路时要左右观察,集中注意力直线快速通过马路。
警惕夜间盲区
夜间出行,危险系数高。据统计,夜间是涉及行人事故的高发时段,事故占比高达70%。
夜间出行,尽量穿着白色黄色等颜色鲜艳,易反光的衣服,或者在身上贴反光标贴,也可将手机手电筒打开有规律的晃动,便于车辆驾驶人察觉,牢记被看见才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
红绿灯是生命保障灯。行人通过路口时,首先要观察路口是否设置了红绿灯:
有行人信号灯时,要遵守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行人信号灯的,可以参考看路口的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而从事高阿姨这样的
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在道路上
实施作业的人员更应该
按规定穿着反光衣
面朝来车方向作业
并在后方50-100米处
放置安全警示标志
高速公路上的工作人员
执行更加严格的预警措施
山东交警提醒您:
安全出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大家一定要摒弃
“我是行人谁敢撞我”的思想
把自己的安全牢牢把握在
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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