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2025年第13期(总第17期)

【本期话题】

若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区域不合理,致使驾驶人因反映距离不足受行政处罚,法院是否应认定其设置明显不当并撤销处罚?



【典型案例】罚单引发的“路牌之争”

某地有个丁字路口。从这右转能到一所小学,路口前方及右侧,都没有“禁止右转”标志。可右转进入该路段约30米处,道路左侧和地面,突然冒出“禁止驶入”的标志和标线。

有一回,秦某开车来到这个丁字路口,一看没禁止右转标志,就正常右转了。可行驶30米后,那禁行标志把他搞懵了,进退两难,最后没办法,驶入了禁行路段。结果,交巡警支队认定秦某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还记3分。秦某觉得冤,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可得到的结果,却是维持原处罚。

后来秦某发现,这路段抓拍设备,抓拍了几千车次同样的“违章”。他认为,是交巡警支队没设好道路通行标志,自己才没法提前知道禁行信息,做出了错误判断。于是,秦某把交巡警支队和公安局告上法庭。

一审时,法院驳回了秦某诉求。但他不服,提起上诉。中院审理后认为,虽说交巡警支队把禁行标志设左侧符合规范,可在路口前方及相关位置,没设“禁止右转”等提示标志,导致驾驶人容易违章。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同时撤销了交巡警支队的处罚决定,还有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编号:2023-12-3-001-029,秦某江诉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律师解读】

人民法院案例库将其裁判要旨概括如下:

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区域不合理,导致车辆驾驶人没有足够反映距离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明显不当并判决撤销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述裁判要旨,可以以下四方面进行解读:
本案裁判要旨明确指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导致驾驶人无法及时反映而违章的,法院可撤销行政处罚。
首先,交通标志标线不仅是规范,更要合理。本案中,虽然禁行标志设置在道路左侧符合规范,但未在路口前设置提示标志,导致驾驶人误入禁行路段。

其次,法院结合该路段两年内高达5814车次因同一行为被处罚的事实,认定标志设置明显不当。这体现了法院对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强调标志设置应符合驾驶人的合理预期。
该裁判要旨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既保障了驾驶人权益,也督促交通管理部门优化标志设置,避免因不合理设计导致大量违章。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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