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呼我为
近日,有网友在民呼我为的平台上投诉,龙港某高中内一名高三学生和高二学生发生矛盾。并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不满。
网友:有一位高三学生和一位高二同学在网络上产生矛,盾高三同学进入宿舍与高二同学友好沟通之后还是受到辱骂侮辱最后气血上头对高二同学推了他一下胸口打了其肩膀事后,高三同学被老师要求不准返校但是对事件事实内容不管不顾只想着将那个同学赶出校园对另一位同学在网络上的辱骂的事实不予处理只将另一位高三同学赶出学。
就在昨天(2月18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对此事件作出了答复:调查核实情况经了解,该生(高三)在校期间屡次违规违纪,已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并记录本人电子档案”的纪律处分,目前处分未解除。
近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后,带人闯入当事人(高二)寝室,并发生肢体冲突,情节恶劣。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第十条之规定,给予该同学劝退或开除学籍处理。在过程中,高二同学在口角后有对不当言语进行道歉,且肢体冲突过程非主动方,并始终保持克制未还手,依据惩戒规则和调查事实,学校予以批评教育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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