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份以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紧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截至2月12日,行政拘留59人


2月3日,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在兴宾区良江镇桥贵村路段设卡执勤,9时29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桂GL****9号小型轿车在靠近执勤点时突然停靠在路边更换驾驶员,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经民警核查,车辆驾驶员徐某未取得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徐某交代,当天正打算驾车从兴宾区迁江镇前往来宾市区,由于自己近期准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就私自开车上路当做练车。


2月11日,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月6日,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寺山中队接到报警,当晚0时16分许,在兴宾区石牙镇石牙街路段发生一起两小车发生碰撞,事后一方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值班警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察,民警通过询问当事人和周围视频监控排查找到了逃逸的驾驶员杨某。经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没有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是驾车逃离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月11日,杨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记分、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月3日,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兴宾区红水河大道二桥河西桥头路段设卡执勤,1时0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浙D5****8号小型轿车在靠近执勤点时突然拐弯停靠在路边,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卢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卢某交代,当晚在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杯米酒,结束后开车回家时执勤路段被查获。经执勤交警核实,卢某于2014年在浙江省嘉兴市长安镇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现已属于二次酒驾。


1月7日,卢某因实施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月9日8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忻城至思练(X655线)城关镇板河村附近路段开展执勤执法,对一辆车牌号为桂BD19**号大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查,该货车驾驶员叫罗某,持有B2驾驶证,车辆正常,属于营运车辆。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1月13日,罗某实施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通安全不容小觑,来宾交警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就是在给大家提个醒。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别让一时的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来源:二三大队、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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