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刷到了不少“教师唐某某”作为主角的信息,短视频、图文都有,总体上骂声一片。毫无疑问,事情的全民热度已经起来了。一个事件,能被全民聚焦关注,除了作为极端个案的特殊性,显然还会有令大众共情的普遍性因素,包含在其中。当然,这个被命名为“2·10百色教师被举报事件”的事件,也不曾例外。
起初,看到有关新闻信息的时候,并没太在意,只是走马观花潦草看了下事件大概:一位学生在高中时期遭无德教师诱奸,而后饱受精神折磨,最终自杀而亡。我看新闻的时候,有个习惯,如果不太了解事情经过,就会去翻评论区,看下舆论风向,主流的非主流的都会看。毕竟,有时成群结队站队的未必是真相,少数人坚持的未必就是片面之言。不过,今天看到一条评论是又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义愤填膺,那条评论大意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可能两人其实是在你情我愿谈恋爱”。关键是什么呢,这条评论下,还有条点赞的追评在表达着“英雄所见略同”的相见恨晚。
既往围观新闻事件的经验告诉我,在事情距离水落石出、尘埃落定尚有距离之前,不要轻易相信当前的证人证言,因为后面都会有翻转的可能。但是,对于这条评论的道德上限不及格,我还是能第一时间做判断的。毕竟,一个是成年的老师,一个是未成年的高中女生。这种背景下,就算退一万步讲,假如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女生方面认同双方是恋爱关系,那么,这个老师就不算道德败坏了吗?纵使这种极小概率的假设真实发生了,那这老师也是个彻头彻尾的道德败类。原因在于,女生方面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生观、是非观很难称得上成熟。
上过学的人都知道,高中女生确实会有个别人,会对年轻帅气的男老师心生爱慕。可别忘了,这个年纪的女生,即便犯下刑事案件这种严肃的错误,都尚且会因不能对自己行为完全负责,而得到法律额外宽恕。难道,还能指望她对感情,这种非理性的行为负责?所以,想当然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就有点情商智商双双下线了。但是,一个思想成熟的老师如果和学生关系越界,这即便不是诱奸,也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错上加错了。试想一下,一旦将双方自愿恋爱作为老师无责的评判标准,那由此带来的后果,我们的社会承受不起。因为,恋幼癖们大概会惊喜发现自己最向往的职业是教师,会有无数的祖国花朵由此遭受荼毒。
我查看事件的时间线时,惊讶发现自事件发生到曝光已跨越近8个年头,如果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因此凋零,恐怕真相大白的那一天要更晚到来。这里面,就有太多太多的疑问了,有没有人告诉过女生,老师对学生做出这种事,是不容于道德和法治的?有没有人告诉高女生,当老师对学生做出这种事后,她可以怎样讨一个说法?如果没有,那么显然这里存在一片学生安全教育的漏洞。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那就是,这位老师是“情有独钟”,仅仅只对这一位女生伸出了恶手,还是,也荼毒过其他诸多女生,只不过其他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当然,哪种可能性更高,大家见仁见智。
总的来看,学校乃至教育系统让这位老师犯错后,继续顶着名牌教师的身份招摇过市很多年,显然,是在教师队伍的管理、监督机制上出了大问题。所以,禁止教师和未成年学生谈恋爱,理应是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当然,道德素质因人而异,所以也别太指望自律能够守住道德底线,这就要求,制度的红线必须足够清晰、足够具有震慑力。师道尊严,不能仅仅指望教师自律,更重要的还得是做好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