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每逢过年,永远都少不了因“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

无论是炸伤他人,还是毁坏他人财物,都要为自己的肆意妄为付出代价,否则这世界岂不乱了套?


大年初二当天,四川一小男孩将鞭炮扔进“井盖”导致沼气爆炸,造成小区地面炸出数米宽的大坑,多辆豪车被毁。

该起事件警方立刻介入并调查,最终判罚男孩家人赔付28万元之多,也算是给事情画上了句号。


就在同一天,山东菏泽男子花费40万元刚提的新车停在路边,却被小孩子燃放的烟花烧毁,只剩下一堆残骸。

男子报警之后,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肇事者,但由于年龄太小无法立案。


无奈之下,车主只好找小孩子的家长协商,可最后的回复却是:“我们承认是自家小孩烧的,但没有钱,所以赔不了!”

正所谓犯错要受罚,挨打要立正。小孩家长一句没钱就想逃脱一切责任,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车主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动用保险公司的“代位赔偿”。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而车主采用的“代为赔偿”又能否解决问题呢?


事情经过

2025年1月10日,山东菏泽邱先生在比亚迪4S店刚刚提了辆“方程豹豹8顶配版”,总计花费40万元。

邱先生还特意将提车过程发布到了社交账号中,尤其是看到交车过程夫妻二人表现出的喜悦之情,就足以见得他们对这款“豹8”的喜爱。

毕竟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而言,花费40万买回家的大宝贝,那种新鲜感和爱惜感的强烈溢出,实属人之常情。


邱先生与妻子提车画面

在提车后的半个月期间,邱先生驾驶爱车的过程中,十分小心,生怕磕碰又或是刮到车漆,从而导致过年维修耽误走亲戚。

可就是如此备受邱先生爱护的新车,却被一把火烧的只剩架子,实在是暴殄天物。


1月30号晚上,邱先生将爱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由于过年期间小区私家车太多,很多车辆随意停放,他又刚好约了朋友在门口不远处饭店喝酒,便想着将车子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这样喝完酒也无需挪动。

将车子停好后,邱先生便去吃饭了,和好友小酌了几杯,微醺着出来后却发现,自己的爱车旁围了一群人。

邱先生原本还想趁着酒劲去给大伙讲解一番,毕竟自己的爱车可是精心挑选,等了个把月才交车的好东西,路过的民众如此好奇,说明自己的眼光非常好。

然而,当邱先生走近后才发现,大伙们围观的竟是一辆面目全非的汽车残骸,但根据车辆悬挂的汽车牌照,邱先生很确定那就是自己的爱车。


邱先生酒量本就不错,喝的也不算太多,看到眼前骇人的一幕后,顿时便清醒了过来。

好在邱先生第一时间并未失去理智,而是急忙去往车中寻找相关证件,毕竟车辆损失可以走保险,但那些重要证件一旦丢失,还需额外花费时间去补办。

然而,邱先生来的还是晚了一步,车厢内部的座椅装饰因为大火全部烧完,塑料件无一幸免,所以车里的证件也无影无踪。


眼看无法挽回任何损失,邱先生只能寄希望警方尽快寻找到“肇事者”。

当警方介入后,随即便调取了路边店铺的摄像头,发现是一个小孩子将“燃烧的仙女棒”扔进了邱先生爱车旁边的垃圾桶。

垃圾桶被点燃之后,火势越来越大,最终将一旁的方程豹豹8轮胎以及车门密封胶圈套点燃,进而引发了车内燃烧。


按理说,找到了凶手警方理应立案处理,可警方却因肇事者年龄太小无法立案,可把邱先生愁坏了!

反观保险公司给出的回复则是,车辆燃烧存在直接的第三方责任人,邱先生需要寻求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所以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代为赔偿”乃无奈之举

就因为对方是个小孩,所以警方没办法立案处理,可保险公司却不管对方的年龄,将其视作责任方,要求邱先生走民事诉讼。

明明邱先生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花费40万买的车,如今突然成了一堆残骸,那种失落感和愤怒感无法宣泄不说,现在连个说法都讨不到。


既然孩子年龄太小无法立案,那父母总该有所表示吧,若非不是他们放纵孩子胡闹,又怎会出现此等惨祸。

当邱先生找到小孩父母后,对方也没有不承认,但也没有赔付的意思,只是一个劲的说家里没钱。

尤其是当小孩父母得知邱先生爱车价值40万元后,他们便统一口径,从始至终都表示“赔不起”!


事情到了这一步,邱先生只好要求保险公司走“代位赔偿”的方式,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简单来说,代位赔偿就是保险公司先把钱给邱先生,然后等到肇事者成年之后,再找他要钱。

从理论上来讲,只要肇事者活在世上,那保险公司的专业团队就一定能想办法找回这笔支出。


普通人的权益由谁守护?

邱先生爱车被烧之后,最终选用代为赔偿,拿到赔偿后转头便提了一款“一摸一样”的新车。

此次事件中,肇事者因为年龄太小,无法通过法律手段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邱先生的权益无法正常维护,无奈之下只能靠保险公司解决问题。


孩子小从来不该是借口,他们的行为对其他人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其监护人赔偿。

可能有人会觉得小孩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把烟花放在了垃圾桶中,并未直接放在车上。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那垃圾桶也有一定的责任,生产烟花的厂家以及售卖烟花的商家,也都要为此负责。


说这些话的人,若是换做是你的爱车被烧,怕不是说不出这些“大义凛然”的话吧?

老百姓对法律的朴素认知中,就是谁犯的错谁承担责任。

过多的条条框框是法律和保险公司考虑的事情,如果两者的结果相差甚远,那普通人的合法权益又该由谁来守护呢?


参考信源:极目新闻2025-02-09《男子提新车不到一个月,春节期间被未成年人“点燃”报废 家长表示...》


参考信源:北青网2025-02-09《又一起!40多万新车被熊孩子点燃报废,家长:无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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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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