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最高检此次发布的消息,窦万贵的“受贿起点”是在其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一职时,而其卸任这一职务的时间是在2005年。
▲窦万贵 图据阿克苏新闻网
消息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窦万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窦万贵,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窦万贵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克苏地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10月出生的窦万贵是江苏徐州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新疆工作,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种子公司当过8年的技术员,1990年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委组织部干事;1991年8月起,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党委副书记,额敏县上户乡党委书记,额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托里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等职。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窦万贵离任托里县委书记一职的时间为2005年,而此次检察机关指控称,窦万贵的“受贿起点”正是在担任该职期间。
2005年5月起,窦万贵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地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等职。
2018年1月起,窦万贵开始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去年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窦万贵任上被查的消息。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网站消息,去年2月19日,窦万贵还出席了自治区政协党组召开的扩大会议。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窦万贵被“双开”的消息。经查,窦万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七个有之”,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