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江苏省于近期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改善型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提到:
要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务为核心,从户型设计、空间优化、材料选用等方面,全面提升住宅性能品质。
要鼓励开展定制化户型、个性化室内装修设计服务,满足购房人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文件重点具体如下:
①、提升设计服务
要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务为核心,从户型设计、空间优化、材料选用等方面提升住宅性能品质。
鼓励开展定制化户型、个性化室内装修设计服务,更好满足购房人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②、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监理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时,需细化“渗、漏、鼓、裂、堵”以及隔音差等质量多发问题防控措施。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把好工序质量关。
对开展定制化户型、个性化室内装修等定制服务的改善型住宅工程,要细化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不留监管盲区。
③、规范质量检测
改善型住宅工程要落实好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对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及建筑材料等进行检测,实现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应检尽检。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规范取样、送检流程,鼓励使用信息化技术,保证检测样本的真实性、代表性。
④、严格验收管理
鼓励在外墙保温施工、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验收以及交接验收、分户验收中推行可视化管理。
做好分户验收,重点查验外立面、室内环境质量、厨卫间蓄水、外窗(墙)淋水等内容。
严格工程竣工验收,鼓励推行红外热像测缺技术查验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
⑤、压实保修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厘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的保修关系和保修责任,督促改善型住宅工程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质量保修责任。
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施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跟进关注,督促建设单位严控保修施工质量;
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督促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按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⑥、强化社会监督
改善型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做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公示装修样板,扎实开展“业主开放日”“业主预看房”活动,邀请业主实地查看所购房屋的实体质量,共同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并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做好整改。
新政的出台,对于改善型楼盘品质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我们总能听到“交付即维权”的新闻,如今新政的发布,不仅明确了改善型住房产品设计提升,并且保证了交付质量,以保证购房者的利益。
这样的积极影响也会进一步“反哺”楼市,带动市场改善需求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