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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民间标会”是我国一种十分古老的信用互助形式。简单来说,发起人“会头”会拉入一帮人组成标会,会员每月缴纳一定的“会钱”,如果急需用钱可以在标会借,不需要借钱就把钱放着赚利息。然而,这一看似互助的金融形式实际上存在着诸多风险——一些标会会在后期出现诸如会头“卷钱跑路”、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标会资金链断裂乃至“倒会”,令会员蒙受巨大损失。一些乡村标会的“倒会”案件,甚至还升级为影响社会治安的复杂问题。

中国农村问题研究者肖文在“返乡随笔”中指出,以“标会”为代表的许多民间金融活动,长期以来一直被置于法律或司法的范畴内进行探讨。但事实上,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民间标会所引发的问题,并不只是因为部分人贪利、个别人违法,而是深层次地反映了农村社会的结构变迁。他指出,面对复杂的民间金融,官方既要加强对地下金融活动的治理与监管,也要看到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今年回家时,得知村里发生了一件标会“会头”跑路的事,波及二三十个村民。

虽然村里很早就有“标会”的现象,也出现过本金拖延支付的情况,但是“会头”跑路的事情简直闻所未闻——尤其是在我们这样的宗族性村庄。

这个“会头”是我们自己村的人,邻里乡亲都认识;他还经常参加村庄的公共活动,会在婚丧嫁娶时“走人情”——总之,“会头”是一个深度嵌入村庄熟人社会的人。这样的人跑路了,让参加“标会”的村民十分震惊和恼火,纷纷指责这个会头“真是不会做人”、“连村里人的钱都要骗”。

“标会”作为一种带有合作互助性质的融资行为,是民间金融的典型形式。虽然缺乏法律保护,但目前在农村社会中依然较为普遍,有着广泛的认知基础。那么,为什么国家屡屡示警的“标会”一直在农村有生命力?“会头” 明明面临极大的声誉风险,可能今后在村里活得毫无颜面,为什么还敢算计村里人的钱?那些遭受损失的村民该怎么办?

村民加入标会的动机

我家乡所在的村庄叫“C村”,位于闽南的一个县级市。

C村是典型的“宗族性村庄”,整个自然村都共用一个姓氏。村里的公共活动较多,除了婚丧嫁娶之外,既有因为民间信仰而举办的全村性神灵活动,也有为了小学发展自发开展的助学捐资。村民对这些活动的参与度很高,除了血缘性的因素之外,地缘性的文化动力也很强。


即便有村规进行限制,在许多乡村地区,农村婚丧嫁娶依旧非常“烧钱”,往往需要在熟人网络筹钱。图源:新华社

C村地处经济发达县市,市场上机会较多,无论是就业还是从商,多数村民基本都有一定的家庭收入保障。而且,这里的村民储蓄意愿较高,盖房动力很强,大部分人家在好几年前就已经陆续使用存款盖了房子,有三层甚至三层以上的楼房。

四年前,村里有三分之一的区域被划入了拆迁区。这部分村民在征迁赔偿政策的支持下,不仅把原有的房子置换成了未来的好几套安置房,而且能在安置房建好前每个月获得政府的租房补贴。由于本市的征迁赔偿额度是按照房屋居住面积计算的,所以拆迁区内的各家各户基本都得到了不错的赔偿补助,在较短时间内积累了可观的资金。

在这样的背景下,C村村民参与“标会”,有以下三重动机——

其一,闲钱增多,金融需求高。如今,部分村民手上的闲钱显著增多,而且这一部分村民绝大部分是60、70后——因为过过苦日子、赚过辛苦钱,他们的消费习惯相对保守,不仅还依然会做工挣钱,也绝少参与随性赌博和参与高风险投资。在这种生活和消费习性之下,多数村民的金融需求,是想以“钱生钱”的方式来处理闲余资金。由于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他们一般会选择银行储蓄或者民间融资活动。

其二,标会的利息高,吸引力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村里的“会头”就盯上了这部分村民,引导“会脚”(标会的参加人)叫上别的村民共同来形成“一会”。由于标会的利息很高,通常是银行存款的好几倍,正中一些村民的经济算盘和贪利心态。逐渐地,村庄内也开始弥漫起“存银行不如标会子”的金融观念,甚至形成了村民见面闲聊就经常说起“标会”的氛围。“标会”也因此在很多村民心里萌芽,大家纷纷筹谋把钱拿去“标会子”。

其三,熟人信任,风险顾虑低。标会当然有风险,村民也都听说过会款被“倒”(钱被吞而拿不出来)的例子,但因为只是个别村的事情,村民便没有过分警觉。况且,这位“会头”是本村人,既做过好几年“会头”,又有自己的家业(开了一间烟酒商行),这两年也没出现过什么负面的事——都是邻里乡亲,“会头”也会面临舆论规范和面子约束,村民便带着侥幸心理,觉得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更何况,村里其他人也有参与,村民便更加放松警惕了。

“标会”的故事

民间标会的形式有很多种,根据缴纳周期,可分为日会、周会、旬会、月会等等。严格的标会运作,需要“会头”在每个月召开投标聚会,自第一期会头拿到每个会员的标金之后,第二期开始就依次由某个会员竞出利息“标”得其他人的标金,直到最后一个人在最后一期拿到其他所有人的标金,才算完整结束。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会员的诚信守约也至关重要。有的“会”如果资金链中途断裂,就要不断设置新的标会来解决资金问题,最后极有可能发生“倒会”。

基于笔者的调研,C村的“标会”主要是月会,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但在这次的“标会事件”中,标会的运作形式实际非常简单,甚至严格来说不算“标会”,而只是存款生利的一种形式。

其中,“会头”是募集会款的人,“会脚”是缴纳会款的人。一般20个人组成“一会”,那么就连续交20个月(也就是20期)。期满之后,“会头”就要连本带利一同付给“会脚”。但实际上,“会脚”并不怎么知道谁会与自己成为“一会”,20期的缴纳周期也是“会头”单方面认定的,“会头”只需口头说“已满一会”就能吸纳会款。“会头”会尽量不让“会脚”知道谁和谁在“一会”,“会”与“会”之间也不会相通。

缴纳会款的时候,“会脚”可以去“会头”家里交,也可以直接在微信上转账。每个“会脚”都有一个小本子,“会头”每期登记并签字。因此,即使是线上转账,“会脚”也要隔段时间就去找“会头”登记利息并签字。签字对村民来说很重要——当初“会头”在吸纳会款时也会跟村民说,标会每期都会签字,签字有法律效力,让他们不用担心。

利息是这样计算的:如果每月(每期)缴纳5000元,可以拿到350至400左右的利息,20期全满之后,总共缴纳10万元,可以拿到7000至8000的总利息。如果是每期缴纳1万元,每次利息800至900元左右,20期全满之后,总共缴纳20万元,能拿到1.6万至1.8万的总利息。

由于原理简单易懂,对村民来说,这就是一种“利息很高”的分期储蓄。这种简易的运作方式吸引了不少妇女的参与,而C村这次受损失的有多数是农村妇女。

但在这种方式下,会头会拿到数额巨大的钱款,风险也都集中在会头身上。从去年11月底开始,就陆续有风声说这个会头可能“倒会”,因为听说有的人交满会款之后,并没有及时拿到本金和利息。12月份,这个会头就一直没有消息且不回电话,但大家偶尔还会见到他的家人。然而,到今年春节期间,大家发现,会头的全家人都已经不在村里了。

在这一事件中,我简单访谈到几个案例:

案例一:婶婶背着叔叔参加了“每期交5000元、20个月交10万”的会,直到第十个月都是直接在微信上转账缴纳。但在转账第二天,她才突然听说这个“会头”可能出了点问题,所以她非常后悔昨天转了账。她还试图找理由退出,给会头发消息,但会头已经不回消息。
案例二:表弟的一个女性同学嫁到C村,和这个“会头”是五服之内的亲戚。她有二三十万存款,这两年总觉得银行存款利息太低,看到标会利息很高,就把所有的钱取出来,陆续交到了这个亲戚“会头”身上。如今也取不回钱了。
案例三:我的小学同学的爸爸也曾是“会头”。他也会把募集到的钱拿到其他会头那里再“标”。这次他已经缴纳了十几万给到了这个会头,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案例四:村里一个生意做得比较好的阿姨,参加了“每期交5万元、20个月交100万”的会,现在已经缴纳了90万左右。在快要期满的时候才发现有“倒会”的可能,她当时整个人都瘫下来了。

那么“会头”拿上会款之后要去做什么呢?为什么要“跑路”呢?根据几个村民的说法,主要有这几种可能: ‍

其一,参加标会,成为另一个大“会头”的“会脚”;

其二,购入股票、基金等,进行高风险投资;

其三,买房、开店等,进行资产投资;

其四,私自以高利息贷给他人。这也是很常见的。

至于跑路的原因,要么是“会头”在以上这些项目遭遇失败,资金链断裂;要么就是蓄意的卷款跑路。

“受害者联盟”的成立

听说“会头”可能跑路之后,参与标会的村民便经常给这个会头打电话、发消息,试图拿回本金。但是,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一开始,村民还主要是个体化的挽回尝试。直到其中一个村民叫上了几个人到他家里讨论这件事,才慢慢组成了“受害者网络”。随后,加入讨论的人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有二十几个人。一方面,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情感共同体”,又怨又骂,同病相怜,愤懑地控诉这个会头;另一方面,他们又相互询问被骗的资金量,有的人从那些被“倒”几十万的人身上暗暗寻求心理安慰,“还好我只是亏了几万块”。

如今,为了讨回公道,这群人已经自发地进行了组织化,俨然形成了一个“受害者联盟”。

一方面,他们通过“建微信群”,在线上形成了组织化。人们或者在群里讨骂这个会头,或者提出办法对策,或者提供情感支持,让大家相信“正义会到来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会线下组织讨论,商量到底要怎么办。

目前,他们商讨出的策略主要有三种:一是组织起来去“会头”居住的地方(或会头老婆的娘家)堵门、砸门和找人;二是走司法途径。他们目前还在商量是联合报警,还是专门选一个代表报警,但他们也担心警方也不一定能追回钱款;三是安排每天有人给这个“会头”打电话和发信息,指望说不定有一天他会回复。

在这种组织化的背后,也有村民们的自我反思和自我约束。一方面,大家会互相反省自己的大意和贪婪,“我们贪他的利息,人家贪我们本金”。另一方面,群里也有人专门对成员进行理性的“维稳”,反复提醒个别村民不能冲动,行为不要过激,要求大家在警方立案之前,一定不能出现针对这个“会头”的财产破坏行为,以防“钱没拿到,自己先违法起来”的事情发生。

熟人社会的“信任”为何开始失效?

民间的一些自发性金融活动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几百年来一直存在。这其中,“信任”往往是交易发生的前提——因为地方熟人社会往往可以提供基础性的“信任”,以弥补法律约束的不足,让一些风险得到对冲。

然而,今日农村社会的快速变迁,已经让熟人社会的“信任”开始消退。

一是信任发生的基础开始削弱。

由于C村本地的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多数村民很早就离开土地,进入工厂打工或是经商、开店、办企业,通常是在生产领域,以偏个体化或家族化的组织形式发展。虽然村民在公共活动上的仍有较强的合作性,但与传统熟人社会内部的秘密关系相比已经大幅收缩,很多村民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加之四年前在征迁区的那批人(包括“会头”)是参与标会的主力,现在都已经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分散化的居住直接减少了大家日常接触的机会,村民之间的来往大不如前。

二是熟人社会的规范与约束机制日益失灵。

“面子”一直被认为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要素,村庄的社会舆论能够直接影响村民的脸面和心态。但如今,村庄内部的价值标准已经发生偏移——以前乡村社会普遍认为,不管你在灰色地带上赚多少钱,只要伤害到村民的利益就是触及底线,是十分“伤感情”的事。但现在,“市场文化”正成为一些人的“遮羞布”,有些村民已经不觉得“面子”有多么重要,而是认为赚多少钱才是最重要的——明明是在“坑”人家,还打着“市场公平”的旗号,借口“现代契约”文化,事实上是“明里算账、暗里算计”。

三是外部风险的介入,远超传统信任的对冲范围。

随着数字化金融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村民有机会进入高风险投资地带,村庄内部的金融活动被卷进外部高风险金融活动的可能性也比以前高出太多,风险被无限放大。一些小规模的农村金融卷入到更大的非正规金融市场或地下金融活动之中,随时可能崩盘;即便进入房地产投资、股票、石油期货等高风险领域,也很容易遭受重创。

该怎么对待民间金融?

“标会”向来不受国家认可,常常被视作一种“非法集资”活动。以“标会”为代表的许多民间金融活动,一直被置于法律问题或司法范畴内进行探讨。但事实上,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民间标会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并不只是因为部分人贪利、个别人违法,而是深层次地反映了农村社会的结构变迁。

因此,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民间金融,官方既要加强对地下金融活动的治理,也要看到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其一,治理地下金融活动,要分别从参与者和组织者的角度出发。

一方面,对待参与者,要通过宣传为村民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要倚靠基层政府、村两委及公安部门的治理力量,借鉴“反诈宣传”的运作方式,深度嵌入网格化治理,加大对地下金融风险和危害的宣传,提醒村民远离地下金融。

另一方面,对待组织者,要完善在地化监管和举报制度。要建立政府、司法和社会监督的三重体系,强化村民对地下金融的正确认识。遇到非法的募集资金行为,应该主动向村委或公安部门通气,加强跟踪、阻断和适时打击。

其二,要看到并及其回应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但是金融观念尚未发生转变。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常识的普及,在农村举办金融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农民正确认识理财、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等。

另一方面,在符合金融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回应农民的储蓄增值预期,鼓励地方性银行提供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和理财选择,解决农民闲置资金的处置问题。

本文作者|肖文 中国农村问题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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