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丨董鑫

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3月20日,窦万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任上落马。


公开简历显示,窦万贵出生于1962年10月,江苏徐州人,曾在新疆塔城地区、吐鲁番工作,2009年11月起任职于阿克苏地区,2013年9月任地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双开”通报指出,窦万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七个有之”

他还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最新消息显示,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窦万贵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克苏地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下载“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
400x320-vip-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