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跟公司的劳动纠纷案终于出判决了,没有任何意外,老林的主张全部被支持,公司需要赔付给老林21万。本来员工跟企业之间的纠纷,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老林跟公司之间的这次纠纷引起了大家的激烈讨论。为什么呢?因为一开始老林都同意公司赔11万完事了,结果老板一番操作,硬生生多赔了10万。背后到底是什么个情况,还得听我慢慢说。



老林是公司的一名老员工,在公司已经有很多个年头。最近这些年,公司形势不是很好,整体营收下滑严重,所以,老板在各方面也开始抠抠搜搜了。当然,不合理,甚至是违反劳动法的状况,也是普遍存在的。由于各种原因,老林被迫从公司离职,并在离职之后提起了仲裁。仲裁主张了欠发工资、加班工资、未休年假折算工资、以及补偿金等,总共21万。

当然,以老板的尿性,一开始肯定也是不想给老林赔偿的,真愿意出钱的话,也不会到老林离职后申请仲裁的地步。不过,后来他找律师咨询了一下,律师给出的意见是,协商。因为老林的仲裁申请,显然是出自专业人士之手的,这21万的金额,都有理有据,公司基本没有反驳的余地。如果坚持应诉,去打这个官司,最终的结果,赔偿一分都不会少,只会是多花点律师费而已。

老板亲自去跟老林协商,各种诉苦打感情牌,最终,老林愿意让一步,赔偿金额上减了10万,让老板赔11万就完事。双方还签了一个协议,不过,老林在协议上加了一条,就是对于这笔赔偿规定了一个期限。



之后,老板也给老林赔偿了,不过,在赔偿金额上,少了2千多块。一直到协议约定的时间,老林也没有收到这2千多块钱。这样的状况,老林直接以老板违约为由,将之前的协议全盘推翻了,不再认可之前协商的结果,提起仲裁,要求老板赔偿21万。

案件审理过程中,老板拿出了之前跟老林签署的协商协议。表示,协议受法律保护,老林应该遵守,公司已按协议给老林支付了赔偿金,老林不应该重新提起仲裁,所以仲裁机构应该按协议内容驳回老林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于这少给的2千多块钱作出了解释,表示给老林11万,老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是公司代扣的税。

不过,老林和仲裁机构都没能认可老板的斑驳理由。因为协商协议上明确注明了,老板需要在双方协商的日期前支付给老林11万,否则就是违约。这里的11万,是老林要到手11万,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公司承担。由于老板违约造成协议失效,责任不应该由老林承担。

最终的结果,就是老林的主张全部被支持,老板需要赔偿给老林21万。扣除之前已经赔给老林的10万多,还需要支付10万多。



大家对于这件事情的讨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老板真的是精明过头了,10多万都赔了,还要去抠这2千多块,结果2千多块没抠成,又多给出10万多。另一个是,老林遇到的问题,我们其他员工也都遇到了,离职后要不要也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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