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其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视频发出后,在网上引发热议。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回应称,因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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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破门亮灯”太荒唐太恶劣了,荒唐在要求商户24小时开灯,恶劣在破门。相关部门也在舆论发酵后向公众道歉,承认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就对了,不怕有问题,就怕认识不到问题,不怕有过错,就怕没有勇气认错改错,可以说认识越深刻,检视越到位,对于“引以为戒”“不再发生”越有帮助。

  当然,观察整起事件,需要提出讨论的点位还有很多,就说负面影响吧,“破门亮灯”影响的只是城市形象吗?从小处来看,撬锁开灯、破门亮灯,这简单粗暴的背后,是对待群众的冷漠,是唯上不唯实的走偏,是为民情怀的淡漠,是法治意识的退化,当“亮灯工程”变成“民心阴影”,干部形象和执法者形象也因此而失分。从大处来看,遇事“一刀切”,搞“上下一般粗”,注定只会落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导致工作脱离实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时至今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愈发被重视和强调,因此,当“破门亮灯”行为出现时,不仅是法治环境赤裸裸地被践踏与破坏,更会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城市形象作为城市无形资产,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性要素。工作人员心里装有城市形象本没有错,但眼里也不能只有城市形象。城市形象与干部形象、政府形象、营商环境等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这些作为硬核支撑,城市形象又能好到哪里去?此外,塑造城市形象靠的不是搞“整齐划一”,把节日氛围简化为灯光秀场。这也警示相关单位,还要从干部形象、政府形象、营商环境等多个维度反思问题,评估危害性,把“引以为戒”体现在从整治形式主义、强化法治观念、强化为民情怀、转变工作作风等重点抓起,出真招实招甚至猛招,唯有如此,方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本文首发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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